貴客臨門,大人不在? 永續發展國際論壇的觀察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貴客臨門,大人不在? 永續發展國際論壇的觀察

2007年06月09日
作者:陳曼麗(台灣綠黨召集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會員)

WBCDS水泥專案經理Klee。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辦的「2007年永續發展國際論壇」,5月29日在台北召開兩天,這次會議的貴賓非常有特色,八位國外代表各自在永續發展的領域有其參與和貢獻,台灣能邀到這些國際友人來出席,不只是從國外學習經驗的機會,而且也能同時將台灣的做法介紹到國際。在現階段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的情況下,台灣行動能在不同的國際場合曝光,也是一個機會。以下筆者即介紹幾個這些國際有人帶來的珍貴訊息中,令人印象深刻的部分:

吐瓦魯(Tuvalu)是位於台太平洋的島國。Sosene Sopoaga現任小島國家聯盟主席,也是吐瓦魯國際環境及氣候變遷大使。小島之國最擔心海平面上升所帶來的人民生存環境的變化,台灣現在亦算小島之國,台澎金馬四面環海,在海岸線邊際的居民,和其他小島國家同樣面臨著家園被侵蝕的可能。台灣應與國際連線,聲援小島國家的呼籲。

芬蘭在永續發展的排名上,總是名列前矛,令人羨慕。Tuire Nikulainen女士是芬蘭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代表,這次會議她分享芬蘭在永續發展的操作策略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作為永續發展的橫向與縱向的主要協調者,領導者具有高政治位階,由首相擔任主席。自1987年起,即將永續性置於政治議程中,根植於廣泛參與式的政治對話,使政府與各種利益相關者都能對話。而且,芬蘭的整合工作做得很好,將永續發展的政策凝聚入各部門的政策與策略中。芬蘭非常重視對話的過程,以促進政府與社會中其他成員的合作,建構夥伴關係及網絡。

德國前柏林邦內政廳長即前柏林自由大學校長Dieter Heckelmann博士特別提到德國在1994年修正憲法,根據憲法的20a條款,政府必須特別為後代利益保護自然資源。他也提到免傷害環境、維持環境水準、以及最小化未來的世代風險。在三種政府權力中,立法應分配到大部分工作,在其審查範圍內,它有職責制定規範,讓政府可以執行永續發展、保護資源,而且平衡將來的利益。行政部門必須實施這些規範;而最高法院可以判決某些法律違反永續發展,它可以宣布相關行為無效。

歐盟執委會環境總署的國際事務政務官Henrik Laursen提供很多歐盟食物作法和策略。為了瞭解台灣的狀況,歐盟有一組六人團隊來台灣進行一週的研究之旅。他強調歐盟現有27個會員國,共有5億人口,鑒於在永續發展上能源及氣候變遷是兩個相關的領域,歐盟已針對國際社會提出目標,在聯合國的架構下減少30%能源消耗。開發中國家要知道先進國家是如何做的,歐盟要扮演帶頭作用──採用永續策略會創造雙贏,不見得是障礙。

這次永續論壇,不但有歐洲的國家經驗分享,也有日本、韓國國家永續策略的交流,演講者都非常樂於提供他們的實務見解。甚至在世界企業永續協會的永續水泥專案報告中,也可確認企業正進行新一波的改造,學習承擔永續發展責任。而倍受台灣人重視的ESI(環境永續性指數)與EPI(環境績效指數),其指標執行團隊的耶魯大學代表Christine Kim博士,也提供了有關執行、衡量與政策有效性評估的做法分析。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灣在努力從事國際連結之下,國際友人也樂於幫助。可惜,在台灣政壇改組之際,原規劃本次論壇的主要推手張國龍離職,在行政院內永續會的執行長懸而未決,新任行政院正副院長也應無暇顧及的情況下,好像有種「家中沒大人」的感覺,貴客上門,大人卻沒有能夠隆重接待,表示重視。這可能是美中不足,也可以想見台灣永續發展之路,還有一段長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