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的衝撞 是犧牲還是幫助部落?作者:吳迪瑞(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深究該案,首先談的是權利與執法的界線,在現代法規體制下不得不劃線來認定合法與違法。當大家都在談傳統領域時,如果沒有傳統領域的界線,是很難執法的。司馬庫斯一案的癥結就在於此。據了解該取用櫸木的現場,事實上是位於司馬庫斯部落與隔鄰部落的所謂共有的傳統領域裡。大家都不清楚在泰雅部落間共有傳統領域的資源採集權誰屬,是否單方決定即可行動。另外,我們發現原民會從2002年啟動的傳統領域繪製計畫,從來就只談鄉的傳統領域界線,根本略過所謂部落的傳統領域。所以,所謂部落的傳統領域只出現在過程中,鄉公所或學術團隊的紀錄裡,原民會根本沒有,也不要這些部落的界線。更扯的是,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都已預作法令的配套,但原民會對如何認定傳統領域所需的政治過程,卻還未能提出法案的草稿。當然,司馬庫斯屢被學術團隊作為模範,是有較精確丈量、具內部共識的部落傳統領域範圍,但原民會也沒有公告的動作。 是的!2年多前,在事情發生之初,相關林務人員不夠機警細緻地處理,是有瑕疵。但就法規現實面而言,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是很難以政治或行政程序解決的,可以做的是在程序的空間裡,補強行政官署執行上的考量,以提供法曹作有利被告的判決。現階段去林務局,乃至行政院抗議,似乎宣傳的意義遠大於實質的意義。 其實那天大家討論最多的是部落的權益,從許多公開資訊裡發現司馬庫斯一連串的動作似是有方向性與組織性的,在與林務局幾次的抗議與對話的場合,也不無部分部落代表對林務局態度稍表緩和的現象,但都被適度提醒需要遵循集體的決定。部落在譴責林務局不具誠意後,做出立石柱,宣示自我治理傳統領域,不准林務人員進入的對抗動作。而林務局則低調到不行,媒體上找不到進一步行動的訊息。看起來,林務局大概是沒輒了!但部落呢?大家都在想部落到底要什麼?一個虛無的道歉嗎?還是更高層次的社會運動?
那天的聚會裡,許多朋友都很無奈,大多數在公開場合選擇沈默!因為不知道這是在幫助部落,抑是犧牲部落。因為,一方面是公務員依法行政,是維持社會秩序運作的基礎;一方面,大家信仰的是對話!對話!再對話!而不是拒絕!對立!再對抗!嗯!好像有點無力!部落的公開行為真是部落的主體意見嗎?你我所見部落的對抗真是對部落利益最佳的選擇嗎?不瞭解!有點擔心!希望這群朋友不要從此對相關事件益見冷漠。 點閱數: 4995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六, 2007-06-16 05:00 提交人: 陳胤安
我一段一段的跟你討論,希望你可以回答,負起你發表言論的責任。 ======================================================== 第三段 第四段 請回答,不要偏偏在此時選擇『沉默』!請回答! 我看到文章裡頭提到了原住民委員會,一直很好奇,這個單位主要的任務到底是什麼?看到原住民被欺負,他們能不能出面來講講話,做點兒事呢? 我在這個網站上搜尋了一些相關的訊息,發現一個問題是,原住民談了很久的自治,或傳統領域....等,好像大家都很支持,但是,不知道有沒有地圖或資料可查?比方說,司馬庫斯也好,或其他的部落也好,有沒有明確的範圍?這個問題,好像已經談了十幾年了,也好像看到很多人在努力,只是,不知道了解原住民問題的朋友,能否提供相關的資料或情報. 我想,對很多喜歡爬山的人,或關心環境的朋友,一定會很有幫助的. 看到原住民被欺負,於是問到原住民委原會是否可以出來說說話,做點事?當你提出問題的時候也同時看見了答案,因為就是因為原民會沒有說話、做事,於是我們看到原住民被欺負,若把原民會放到整個國家行政大脈絡來看,只能說國家不瞭解原住民部落的明白,於是原住民被欺負。 不過這當然也不是一種必須悲觀的思考,卻是突顯一種台灣政府或國家行政體系的不完全,原民會的出現是為了台灣原住民或所謂的弱勢族群而設置的相關中央行政機關,相較過去的歲月算是一個好的現象,只是如果可以更真實地反應原住民實況與情境會更好。 那關於自治或是傳統領域這些部份,對於已經被國府統治殖民將近半個世紀或將日治時期或將更早的殖民政權脈絡也放進來計算的話,我們可以這樣說在被殖民了超過三至四個世紀以後的原住民要回過頭來再思考自己管理自己的管理方式,說實在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因為那是一個從傳統時代的自然自治演進到被動的殖民化再進入所謂現代化的再自治管理模式,這之一來一往的落差太大了,自然自治擁有的是自然主權、是化外於一切國家脈絡殖民機器的思維,統治殖民卻是對於自然主權、主體存在的終極否定與斬殺,這段期間有的消失有的式微,例如平埔族諸族,再自治則是一個非常進步且還未實現的自我管理思維。但是再自治的概念我們可以說它算是一個國家展現其多元文化認同面貌以及高度民主化的方式,換句話說是一種具有民主國家指標性意義的象徵,需要國家與人民的共同參與。 套一句原住民電視台的口號:『原住民的事是大家的事』一點也沒錯! 所以當原住民部落很辛苦、很艱難、很努力、很孤獨的追求民族自覺、自由、自治甩開殖民命運、不想要消失的同時,我們應該是展現更大的包容與同理來提供更多的知識與意見的交流,而不是疑神疑鬼似的質疑與批評,好像原住民要密謀什麼造反運動,也彷彿是在說原住民不應該有所謂『自由性』? 所以我還在等待某人的回答,請回答! 我常上這個網站, 我覺得這裡雖然談環境, 但卻也經常看到跟原住民有關的訊息. 有時不免想著到底原住民跟環境有什麼關係? 雖然, 在這裡大部份的訊息似乎都偏向支持原住民, 關於狩獵文化的討論, 還有很多在山區不當的開發, 影響原住民的權利的訊息等等. 有時也覺得很矛盾... 例如, 到底狩獵這種文化要用什麼形式來保存或維護他? 倒不是要泛道德或唱高調的去談殺生等等的問題, 但是, 也難免會擔心在整個所謂的國家體制或經濟體制裡, 狩獵除了是一種文化, 一種生活所需之外, 外界的經濟誘因越來越大時, 該怎麼辦? 現在連台北市的一些號稱原住民的餐廳, 都有烤山豬肉... 雖然我猜那大部份不是真的山豬, 但, 並沒有減少大家去吃這些東西的興趣... 嗯, 我去烏來啦, 新竹時..也是有吃啦... 不過, 這都是題外話. 我倒是很意外的聽到原住民委員會的問題, 我一直以為原民會已經很大了, 不管他們能做什麼, 不能做什麼, 但是, 如果連站出來講話的勇氣都沒有, 那麼, 真是令人洩氣...也比較能了解你在文中所透露的無奈. 雖然, 你說原住民的事是大家的事, 但是, 說真的, 大家的事還真多...就像我雖然關心, 但也只是因為關心環境, 訂了電子報... 而且還是久久才看一次, 偶爾上網來查資料寫報告. 只記得七八年前曾去逛敦化的誠品, 在外面買了幾片原住民樂團的CD(後來他們好像還解散了. 除此之外, 還真的不知道要怎麼把他當成大家(或我的)事來看... 而且, 我一直以為, 有你們這麼多人的努力, 才有了原民會, 有了那麼多看起來... 起碼蠻好看的協議, 條例... 或政治口號, 但是, 好像到最後又回到原點. 選出來的原住民立委也不關心這件事, 搞出來的原民會也不關心這件事, 結果, 又淪為部落要自己出來抗爭... 唉, 台灣究竟是怎麼了... 套句朋友常說的話, 乾脆移民算了... 狩獵在我眼裡從來不是問題!試問到底狩獵出過什麼問題?除了是違背所謂野生動物保育法或是槍砲彈藥管制法或是森林法或是其他什麼法,然而化約來想只是違背了『法』,也就是說從非台灣在地文化思維所訂定的法來看,狩獵是有問題的,但狩獵卻從來沒有違背自然法則,沒有背叛土地的思維,深入思考一下,台灣的哪一種自然資源包括動植物等等有因為原住民在台灣進行了長達數千年的狩獵活動而滅絕的?卻反而得以讓台灣造就了多元豐富美麗的南島民族文化風情,南島民族們也以他們的文化發自內心、發自靈魂的深處不斷歌頌讚美台灣的豐美,且越來越豐美,這是真正長於斯生於斯的土地或環境倫理思維,是非常高貴的人與土地的關係方式,所以到底『狩獵』哪裡有問題呢?吾人未曾聽聞獵人以獵槍殺人,也不曾聽過獵人造成物種滅絕,更遑論破壞自然生態、水土保持、山林野地,一直到現在台灣南島民族依然在歌頌、依然在讚美台灣的土地母親,依然不斷地實踐自然法則下的人地關係,只是隱藏起來了或越來越式微了,因為外來的文化不容許他們繼續那樣做。 於是那些所謂不肖獵人與商業勾結的不當行為、那些所謂山產店是斷然無法見容於此種思維下的,那是連原住民都鄙視的文化,在此我敢大膽的預言:當台灣原住民不再狩獵的時候,台灣已經不再值得被歌頌、讚美了,從此山林會孤寂而死。 有問題的是非原住民異樣的眼光看待,沒有進行深度理解的眼光看待,以及商業思維滲透狩獵文化的變質問題等等,於是另一層次的問題是『誰』定的法、『如何』訂定的法、為『誰』訂定的法、法的『合適性』、法的『顧及性』等等,換句話說應該先談談法的問題,再談談法與狩獵的和諧關係應該為何。 你說原住民的事如何是大家的事,當然大家都很忙沒錯!但是基於對土地的關懷應該會讓人更加讚揚台灣這塊土地的第一民族『原住民族』的土地思維、環境倫理,進而學習、發揚!畢竟他們在此生存了至少超過一千年以上,一千年足以造就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地關係,於是我們將看見台灣人真正的可以發自內心、發自靈魂地詠讚來歌頌自己的土地、我們的母親。 而哪些政治的就歸給政治吧! 轉貼自:http://blog.yam.com/smangus/article/10529798 一、部落的公開行為真的是部落的主體意見嗎?的回應: 藉「部落與警務人員的對話」所談的內容作為回應「陳迪瑞(先生/女士)在環境資訊中心所寫的文章『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的衝撞 是犧牲還是幫助部落?』」;讓更多關心本事件的人知道,我們並非如陳所寫的那樣「面對依法執行業務的警察與林務人員,是否採一味譴責的立場,大家就有許多的保留。」;「拒絕!對立!再對抗!」;「部落的公開行為真是部落的主體意見嗎?」在其所論述的內容裡,有太多是陳對本事件始末的不清楚諸如: 以上所提重要概念的糢糊不清楚,才會產生其個人在文章裡所到的「大家都不清楚在泰雅部落間共有傳統領域的資源採集權誰屬、事情發展至此著實讓人十分迷惘、不與官署對話又能得到什麼?公務員依法行政,是維持社會秩序運作的基礎」等等疑惑,相信這樣的疑惑同樣會發生在其他人身上。那希望各位朋友在看完本次部落與警務人員的對話後,以此作為一個例子來說明回應,到底部落的行動是否適當,再來判斷是否「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是維持社會秩序運作的基礎嗎?」 我-Lahuy作為部落櫸木事件的媒體發言人,必需再三的強調「一直以來部落的公開行動即是部落的主體意願,過程當中結合了許多人的力量,使我們為公義、為原住民族基本的在部落生存的權力而努力而付出,我們要再次向所有參與各項行動與會議的各界人士、團體及許多來自不同族群、部落朋友們的支持與關心,表達我們深深的感謝mhway simu kwara(謝謝大家),請持續為我們加油!」 二、當時在部落旅客服務中心對話內容: 上午11:35橫山分局-張組長等四名警員,親臨部落,本人在部落幹部決定下與警察單位互動,安排四位警長官在部落會面,談話內容記錄如下。 三、警員至部落關切: 匆匆逛了一下,覺得這是現代國家法規與部落傳統習慣法的相遇議題。有人從現代法規制度面來談,有人堅持部落自主的立場。我建議大家可以更放寬一下來思考,沒有任何部落社區可以與獨自而活,司馬庫斯目前也十分倚賴觀光產業,所以可能可以多一點從現代國家系統來看這議題的。習慣現代國家法規次序的朋友也可以以同理心來體驗國家對部落的壓迫。這是面向的不同,不是要爭個高低,原本多元的社會就沒有唯一的真理。 從你所謂的部落傳統習慣法來看會與國家法規有何衝突?請回答! 我想問你『國家』是什麼?『部落』又是什麼?請回答 你這『沒有唯一的真理』的論點反應現在台灣社會的病態現象,也反應一種台灣文化的陰晦,所以對你而言台灣是一個沒有真理的社會,或者也可以說在台灣『真理已死了』! 我無法認同你的論點!請再好好的說明一次。 這樣激烈的態度連路人都害怕,也更疑慮。 其實我是理直氣壯,才會很放心的火力全開,原因是我看不到你們道理在哪裡啊!?都只會在那裡質疑、懷疑、扭曲,看了令人做噁。 既然無法接受強烈的對話,那我們就轉換個溫和的態度,好嗎?好好的以理性溫和的方式對話,OK嗎? 針對司馬庫斯此案,不論部落420以後的任何抗議事件或是什麼宣示儀式種種,讓我們來單純的針對事件本身討論一下,先將那些所謂情緒性的言語放在一邊。 你們認為司馬庫斯自行清理因颱風崩塌的道路,然後把風倒櫸木放在路邊,這樣的行為是對還是不對?對在哪裡,不對在哪裡? 一個月後林務局公務人員把風倒木取走,對或不對,對在哪裡?不對在哪裡?也請問林務人員是依程序取走還是某個人員私自取走變賣牟利?取走櫸木的用途為何? 部落三名族人運走他們自己移至路邊卻被林務人員先行截走的樹根,是為了要美化部落,對或不對,對在哪裡?不對在哪裡? 就你們對原基法、森林法以及所謂傳統領域的認知或你們的常識判斷,那株櫸木到底是屬於誰的才對?或者應該如何使用它才對! 縱使算是不對,法院不考慮森林法十五條或是原基法對族人權益有幫助的法條,卻依然使用52條加重處刑判族人為『竊盜』國有林,對或不對,對在哪裡?不對在哪裡? 你們認為這三位族人有罪嗎?他們是小偷嗎?或者是說他們真的有『偷』嗎?他們的『犯意』何在? 請理性來回答這些問題,說出個道理與邏輯,其他抗議、儀式等等的先不要放進來談,先針對事件本身來回答。先不必去懷疑部落或某些人士有何應謀或政治目的,先就事件本身來討論看看,如果說不出個什麼道理來,如果只會在哪裡發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換句話說你們是不講道理的、是是非不明的,既然無理、是非不明,我就會持續理直氣壯、火力猛烈的來與你們對話,想溫和也溫和不起來。(其實我是個溫和的男人!) 希望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吳迪瑞先生,可以好好的再就自己所發表的文字言論,做更深切的論述,好好說出你的道理來,若真有道理,我會支持你。如沒有道理,你會連累到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名譽喔。 你們會懷疑說什麼是『道理』,道理就是所說的話是有事實根據的,比如說吳先生說:「這些以往積極連署與參與原住民族議題及活動的朋友都對原住民族的弱勢地位深表同情」這句話就沒有根據了,也就是說沒有道理,為什麼呢?連署的人有將近三千人你有一個一個的去問他們真的都是基於同情嗎?絕對不可能,因為你不可能認識這些人,你也沒有時間去問,如果你說「有些人是深表同情」或許還有道理,只是有些人又是什麼人呢?這就是我所謂的『道理』,也合乎邏輯,這樣應該可以瞭解吧! 那我們就一起來討論討論! 之前在司庫的部落格中,以及後續牽連的許多部落格,有幾位特別關心的網友,爭論到似乎進入司法程序。讓我這種偶爾會上來看看議題的人,都覺得「哪ㄟ安ㄋㄟ!」 吳先生你在哪裡? 我們都高度的期待你可以與我們討論討論,希望你不要害怕、擔心,也希望你可以很勇敢,一如你很勇敢的張貼你的文字思考,一旦張貼其實意味著你就是要與他人討論、辯證,所以你應該不要躲起來,而是針對往有所提出的問題來回應、討論。但是你一張貼就這樣突然神秘的消失了,彷彿好像不曾有過你這個人一樣,空留一群人在這裡激動留言。 說真的這是不負責任的態度,你在害怕什麼呢?擔心什麼呢?如果你握有真理的鑰匙你恐懼什麼?俗話說真理會越辯越明,所以真理理當會支持你。那何懼之有?! 你還掛名說你是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該協會都是這樣不負言論責任的嗎?吳先生請說說話,請再仔細地好好地說明一下你所說的這些話究竟要表達什麼?或者你是否可以回答一下前面那些人所提的問題與回應。 朋友! 本會長久以來就持續推動環境資訊的公開,希望藉由提供不同的角度和觀點,讓更多的聲音都有被聽見的機會.但也謹守一些基本原則,盡量以對事情有正向發展的可能,也盡量避免一言堂式的論斷. 因此,我們盡量保有這個開放的空間.例如即便我個人討厭核能,但我們仍會邀請核能專家在這個地方來發表對核能科技發展的觀點.因為,我們努力的方向是把他當做一個公開的平台,讓不同的人都可以,也願意在這裡發表意見. 關於本會邀請吳迪瑞撰寫週六評論專欄,吳先生在幾經思考之後,想藉這個機會,在這個專欄裡來針對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發表他個人的看法,雖然,我們都知道可能會引起很多的批評或非議.但,在幾經思考之後,我們願意支持吳先生的決定. 我不清楚這些路人裡頭,有多少是同一個人,又有多少是不同人,我不去做過多的猜測.但是,本會本著基本的態度,尊重每一個發言者.雖然,其中某位發言者一直強烈的要求吳先生出來答辯.但是,就我個人的觀點來說,你的發言,已充分表達你的立場,或許也足以代表司馬庫斯的全體想法.我認為吳先生的回應與否,並不會有所影響. 此外,我也相信,透過不同觀點的呈現,讀者自然能夠判斷,產生自己的觀點. 即便讀者從這個過程中認為吳先生失言,發言不當,或支持司馬庫斯朋友的言論,或是有其他的想法或觀點,我都樂觀其成.因為,本會期待的是大家能從中產生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人云亦云,更不是冷漠以對. 更何況就文字的數量或篇數來說,吳先生一文僅佔其中一小部份,本會選擇保留不同角度的發言,本身就是一種回應,也代表我們接納發言者的不同觀點.但,是否一定要吳先生出來回應些什麼,本會亦選擇尊重吳先生的個人意願. 不過,如果有這麼多朋友對這個議題關心的話,本會有在考慮透過座談或論壇的方式,邀請大家一起聊聊.如果讀者有興趣一起來的話,再請跟本會聯絡,如能集滿十個人,我們再以網友聚會的方式來辦理,屆時,亦歡迎司馬庫斯的朋友一起來.
吳先生你是如此的神秘, 呼.................我要歌頌你的神秘與你的消失! 你的神秘,很神秘! 你是神秘本身?抑或你是消失本身? 你本身是神秘的?抑或你本身是消失的? 於是當眾人不停的往東、往西、往北、往南尋覓你的蹤跡之時, 一如一縷煙, 再會了神秘的吳先生以及你的神秘與你的消失! 再會! 吳先生文章中「對照幾年前討論設立馬告國家公園的場合,同樣的面孔在政府未修改國家公園法與落實更普及的溝通與對話前,即要族人相信政府,幾年後,換了單位對手,所有的立場、態度與行動完全相反?實在讓人有點錯愕!這個轉變是對政府幾年來的作為不滿嗎?」 關心環境,關心原住民,關心弱勢,不論紅黑白黃綠.... 雖稱不上是普世價值,但我相信不論是什麼人種,什麼政黨,都有人會關心相同的議題. 吳先生文章中「對照幾年前討論設立馬告國家公園的場合,同樣的面孔在政府未修改國家公園法與落實更普及的溝通與對話前,即要族人相信政府,幾年後,換了單位對手,所有的立場、態度與行動完全相反?實在讓人有點錯愕!這個轉變是對政府幾年來的作為不滿嗎?」 原住民朋友對於生態環保團體的看法… 我看了太魯閣族人-巴樣的說詞, 只覺得很悲哀, 為何原住民朋友要拿自己和幾隻鳥來相提並論? 我相信原住民的議題和保育的議題,一定有有很多交錯的地方,但是,是不是一定要用仇視的方式來談,我覺得很怪.搞得好像反正山林是你家,愛怎麼搞都是你家的事,外人管不著,只要有意見,就是漠視你們權益,是所謂的漢人思維,是目中無人. 談到開路,維護自己權利時,跟你們在自誇自己是最有生態智慧的人,這麼有智慧的話,我倒是想聽聽,幾隻鳥在你們的心目中,到底是什麼地位,你們所謂的珍貴的山林,又是珍貴在那裡? 還是,反正你們自己來都ok,只要別人插手,有意見,就是不對?就是目中無人?反正,住在山裡的人都很窮,所以政府就應該開路開到你家門口,或你家果園前面,不管那個坡度有多徒,下大雨會不會崩,土石流,山林柔腸寸斷,反正政府活該倒楣,就得不斷的開路,不斷的維修,管他可不可行,就是得要做. 你們覺自己很可憐,不如幾隻鳥,我也覺得我很可憐,只有繳稅,住在連隻鳥都沒有的地方,每天龜在辦公桌,工作十幾個小時,沒日沒夜的... 你認為這是在溝通還是在嗆聲,請回答! 本案臺灣高等法院已有新的判決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法院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判決(主文)如下: 原判決撤銷。 發表新評論 |
2010前瞻-搶水之戰最新評論瀏覽存檔google 提供的廣告Navigation |
|
powered by drupal
|
不知你對於你自己所提出的這些質疑與問題有何回答或想法?因為事件的發生說實在是其來有自,如果你對台灣原住民部落與相關國家單位如林務局有瞭解,勢必你應該知道這樣的事件絕非偶然或罕見;於是你對櫸木事件提出了多向度的質疑與問題,我想問問你會如何回答你自己提出的問題或你的看法?請回答!
國家與部落之間真是一種『對立』關係嗎?所以遇到問題時必須要『抗爭』?或者就這個階段之下你認為這種對立與抗爭有何意義?請回答!
還有你一連串的質疑與問題,是針對部落在發生事件以後一連串的行動、抗爭與對話,那你是如何批判諸如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長期以來與部落之間的衝突現象?為什麼它是如此的非常會製造衝突而總是犧牲到原住民的權益?還有你是如何批判司法在這個部份的表現以及即使已經立法了而依然遭判刑?且是加重處分?為何不是選擇對人民有利的法條判決呢?這背後的意義是什麼?最後針對台灣社會所謂從事環境運動的個人與團體,你認為他們應該扮演什麼角色,或是可以提出什麼樣的論述,或者你有什麼批判?請回答!
對於你說『公務員依法行政,是維持社會秩序運作的基礎』這句話你是如何確定真是如此?我是完全無法認同,真的是這樣嗎?請你舉例說明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台灣人民如何是想要維持社會運作之基礎而認為必須要『依法行事』,說真的這無法說服人,聽來荒唐!請回答!
我也非常迷惘你的迷惘,你說:「事情發展至此著實讓人十分迷惘:大家絕對支持原住民族與國家政府爭取權益,但不與官署對話又能得到什麼?」事實真是如此嗎?你如此控訴司馬庫斯不與官署對話的真相是如此嗎?然後為何你要把你的迷惘拉到它是『原漢』間的關係?所以你認為原漢是對立的?這是原住民與漢人之間的衝突事件嗎?或者非要如此二元化、對立化看待此事件嗎?請回答!
請你在對於台灣原住民族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發起櫸木事件抗爭運動提出質疑與發出問題以後,請再以同等高度的批判性進行針對此事件的另一個主角(林務局或原民會或行政院或司法或國家)提出批判,這樣才不失公平性!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