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地力」光電仍與農爭地? 立委憂無配套 農委會:開發皆需農民同意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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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地力」光電仍與農爭地? 立委憂無配套 農委會:開發皆需農民同意

2023年03月09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李蘇竣報導

太陽光電「與農爭地」事件頻傳,立法委員陳椒華今(9日)偕同地方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建立配套機制,完整評估光電對農地的影響,不要只重視再生能源,反而忽略了農漁村、原鄉部落的生計。農委會回應,會依調查結果劃設「低地力」農地供經濟部能源局參考,但實際開發仍需取得農民同意,盼能提供農民「另一條路的選擇」。

太陽光電建置速度飛快,但也在台灣各地引發農漁村生存危機。圖為七股光電現況。圖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發展綠能衍生與農爭地疑慮 農地種電仍缺相關配套

為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我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其中太陽光電預計設置40~80GW,但要取得大面積的光電用地為一大難題。近年農地、濕地、淺山等地區光電開發爭議不斷,而能源局近期規劃在彰化縣大城鄉劃設「光電示範區」,由地主自行決定是否與業者簽約種電,史無前例的機制再度引發民間擔憂。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說明,農委會將大城鄉339公頃農地劃為「低地力地區」,能源局藉此開發光電示範區,但政府並沒有科學量化數據作為低地力評估標準,現勘發現範圍內農地產量高,擔憂農地受周邊光電開發影響,恐逐漸被侵吞、破碎化。然而政府卻完全沒有配套措施,大面積可耕農地開放光電仍有許多需要釐清跟改善的地方,建議該案應暫緩招標遴選。

立委陳椒華呼籲,目前沿海農漁村光電並不需要環評,缺乏對區域影響的評估機制,造成農業生產環境潛在危機。應完善相關配套以及回饋金機制,不要只重視再生能源,忽略了農漁村、原鄉部落的生計。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認為,光電建置後可能連帶影響周圍農地的產值,迫使農民棄耕。攝影:李蘇竣

低地力、國有耕地皆需農民同意 農委會:給農民另一選擇 

農委會代表說明,低地力認定原則會依土壤調查資料評估,如地層下陷地區確實有土壤鹽化、水源不穩定等情形,範圍以西部海岸為主,藉調查協助經濟部指認低地力區域。但劃設區域後,也不代表該範圍內全部都是低地力農地。

農委會強調,農地利用絕對是「農業為主、綠能加值」,農地變更一定要經地主同意,現行光電確實衍生農地利用的議題,農委會將陸續強化法令、加嚴審查程序,盼提供農民另外一條路選擇。

今日記者會上有屏東農民透過視訊發言,指出當地農民跟國有財產署承租耕地,卻遭無預警收回土地改建設光電,農民求助無門。國產署對此回應,目前有設定「同意書」機制,業者必須取得使用土地承租戶的同意,才會給予審查許可、委託經營,在此之前不能利用該土地。只要承租人不同意,業者就不能開發光電,就算租約到期,國產署也會循原有租約關係要求取得同意。

立法委員陳椒華(中)偕同地方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建立配套機制。攝影:李蘇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