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治法公佈 盼打造無菸空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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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治法公佈 盼打造無菸空間

2007年07月13日
本報2007年7月12日台北訊

台灣拒菸聯盟立法院感恩記者會「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在7月11日總統公佈後,將於98年1月11日才全面施行,中間有18個月的緩衝期。「台灣拒菸聯盟」呼籲政府應加快腳步,積極宣傳、輔導相關單位開始執行符合修正案的內容,莫待2009年才倉促執行。同時, 10幾位台灣拒菸聯盟團體的負責人,也向這兩年多來,辛苦推動立法的立法委員表示謝意。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指出,修正案採「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規範原則,未來所有室內的網咖、樓梯間、表演廳、大專院校、政府機關等室內都將全面禁止吸菸;但排除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者、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雪茄館及酒吧等特定場所。消基會呼籲,衛生單位應儘早加強全面禁菸的輔導,協助相關業者全面禁菸,不要讓業者多花費不必要的金錢,設置一個可能違反「消防法」、不符合所有條件、又難以合格的吸菸室。

不少業者擔心禁菸條款影響生意,新環境基金會顧問林信和律師特別強調,最新的紐約官方報告指出,全面禁菸後的紐約酒吧及餐飲總營業額,業績持續蒸蒸日上;執行全面禁菸令4年後的紐約,吸菸人口平均已下降了20%。

主婦聯盟基金會董事長顏美娟指出,2300萬台灣人一年抽掉了21億5000萬包菸品,為了隨時提醒還在吸菸的菸槍們,主婦聯盟特別參與「加印菸品容器警示圖文」的促請行動,呼籲菸品容器至少應正反面最大表面積的60%印製警示圖文,未料最後卻降為35%,顏美娟說,雖然痛心,但會更積極對所有婦女及孩童宣導。

中華民國防癌協會秘書長高偉華與台灣癌症基金會特助蔡麗娟,共同對於未來菸品販賣不可以以開放式貨架陳列菸品;雜誌不可刊登菸品廣告、賣菸不可以附送贈品;以及不可以製作、販賣像菸品的糖果、玩具,同表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