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塊土地開始一個希望:談環境信託與生物多樣性 | 環境資訊中心

從一塊土地開始一個希望:談環境信託與生物多樣性

2007年08月06日
作者:孫秀如(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與志工中心主任)

走在台東成功的海岸山脈上,想像在這塊土地上與林雕、蜂鷹們擦身而過的感覺,心中對這片廢棄果園的未來,充滿著希望。沒錯,只要給土地空間與時間,她會逐漸回復到「健康」的狀況。所謂的「健康」是什麼?不就是一個生物多樣性高且穩定的狀態嗎?

看待土地的方式

台灣蓋斑鬥魚主要棲息於池塘、沼澤地帶、稻田等水流和緩的地區。圖片來源:Wikipedia「如果我有錢,我就要把這塊地買下來,不讓她再遭受這樣的破壞!」這個念頭經常縈繞在從事環境運動人士的腦袋裡。從所謂的「台灣經濟奇蹟」發生開始,台灣的生態環境也面臨了所謂的「奇蹟」,原本到處可見的生物成了保育物種。例如為了增加每單位土地面積的稻作產量,農田裡開始被大量噴灑農藥,使得早期在田溝裡隨處可見的台灣蓋斑鬥魚,成了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動物;即便近期保育概念的民智大開,但我們仍要面對所謂「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孰輕孰重的「問題」。

其實,環保團體與開發業者,所在爭議或爭奪的就是「土地」。激進的開發業者,對「土地」的觀點,是用每公頃多少錢、有多少土方在計算,而關懷環境的人,眼中的「土地」是一群與人類健康與生存息息相關的生命共同體。在台灣有六所國家公園、19處自然保留區。這樣的規模就足以支持我們島上的居民,安穩的居住下去嗎?我們的環境除了這些具有明星級物種或是地景、人文環境之外,其它的地方就不需要或不值得被關照與愛護嗎?從這陣子國際間種種以「全球環境變遷」、「生物多樣性」為主題的研究報告中,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我們所保留下來的自然環境還不夠。

信託土地做保育

在2006年年底,一位對生態保育充滿熱忱與理想的朋友,決定將他在台東海岸山脈上棄置已久的柚子園捐出來從事環境教育的推廣活動。捐地者的想法很單純,只是想把他與自然界互動過程中所獲得的感動與收穫,分享給更多人,甚至教育、傳遞給逐漸與自然環境脫節的下一代。捐地不難、辦教育活動也不難,但是怎麼讓捐地者的理念可以藉由某種社會機制而傳承下去,就是一門課題。「環境信託」是這機制的選項之一,也是可以讓全民共同參與並共享利益的作法。

將土地託付給值得信賴的

日本「埼玉綠化信託基金」獲得的國民信託土地,由縣政府委託,交由協會管理。(圖片版權歸屬社團法人國民信託協會)環境信託並非一個「新」的概念或作法,在信託的發源地-英國,已有百年以上的發展歷史,甚至在我們的鄰國-日本,也已有40年的操作經驗。台灣也在1996年正式公告信託法,依據第一條條文所下的定義,「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但是信託又分為以私人利益為主的私益信託,以及以公共利益為主的公益信託,在信託法的第八章裡,即專章規範「公益信託」,其定義為:「稱公益信託者,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

簡單的說,環境信託就是公益信託的一種,只是以「環境保護」為主題,「某人」(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更可以是政府)將「環境、土地」等(委託物)交付給「可相信的人」(個人或團體)去依照其「環境保護、棲地保存」的理念(信託本旨)而進行環境的經營與管理(資產管理),因為環境保護而產生的環境利益是由全民所共享。信託強調的即是一個「信賴」關係的建立,而這個「信賴」關係是受法律所保障,以使這項「善業」得以確實執行。

留下土地就留下生命的希望

環境信託是建立全民共同參與棲地保育的機制,在棲地被妥善照顧與維護之下,每塊土地獲得發揮的空間與時間,依此而生的動植物就能依著自然的法則,生活於這塊土地之上。

走在台東成功海岸山脈上的環境信託園區,我看到原生植物逐漸取代既有的柚子樹,這塊土地將會依著生態法則回復往日的建康景況,一個有著林雕劃過林際的多樣生命森林。

我國公益信託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