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挖土石 彰峰砂石場罰1.3億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超挖土石 彰峰砂石場罰1.3億

2007年08月09日
摘錄自2007年8月9日聯合報南投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採取土石頻傳爭議的彰峰砂石場,雖已停工,但縣府查出超挖54萬多立方公尺土石,開罰業者1.3億元,這是土石採取法實施4年多來,南投縣最大的罰款案,業者不服縣府裁定,提出訴願中。

 彰峰砂石場是陸砂採取場,去年中旬被縣府要求停工,今年初縣府取消採取許可證,不過議會一直質疑彰峰仍繼續採取土石,議長吳棋祥及檢方都曾到砂石場勘察。縣府比對修正計畫,質疑彰峰超挖20幾萬立方公尺,經委託台灣省測量技師公會檢測,確認超挖數量多達54萬多立方公尺。

縣府根據檢測結果,依土石採取法規定估算業者不當利益,裁罰1.3億元,業者接獲裁罰通知後,質疑縣府委託檢測的高程、平面等指標,不符合開發前實際狀況,向縣府訴願,要求撤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