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擬建汙水處理場 自救會控告縣長瀆職



摘錄自2007年9月17日中央社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規劃在民雄鄉福興村興建汙水處理場,經居民組自救會抗爭,8月中旬進行1個月重新評估,近來縣府仍決定在原址興建,引起自救會不滿,於17日上午前往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縣長陳明文、水利局局長陳殿寶瀆職。

據悉,居民並非反對興建汙水處理場,而是不應蓋在村內人口最多的社區,且福興村緊鄰牛稠溪,每年颱風汛期經常淹水,如汙水處理場內遭到水淹造成汙水溢出,將嚴重破壞居民生活環境,因此才組成自救會堅決反對。自救會成員表示,縣府如仍執意在原址興建汙水處理場,罔顧居民的安危,自救會將發動更激烈的抗爭行動,保衛村民的權益。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09-18 14:32 提交人: 張嫥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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