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07)年9月20日自由時報和記協都收到環保署一只公函,文中環保署片面闡述:「8 月10 日及9月 17日環保署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時,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嚴重妨礙公務」,同時環保署表示不同意周富美再至環保署採訪,要求自由時報訊行處理。
對於周富美爭取環評會透明化與採訪權過程細節,不先在此評論;但環保署環評會委員肩負「替台灣環保生態環境之永續發展」重責毋庸置疑,因此,第六屆環評會在前環保署長張國龍任內採取公開、透明之審議作業流程下,擋掉不少違害台灣生態永續發展之開發案,本屆委員會因環保團體代表全遭撤換,也因此環評會受到更高的關注,對此環保署本應更公開透明來回應社會期待。
豈料,8月10日召開的第一次會議就採取「關門會議」,而9月17日召開的會議又因為電子媒體的拍攝,引發委員關切並拉上窗簾,經周抗議打開窗簾後,環保署卻在日前行文自由時報、記協不同意周員進入環保署採訪,近日來周員赴環保署均遭警衛阻擋。
我們要在這裡抗議、反對的是:
- 反對環保署在任何不透明或技術干擾下,限縮媒體的採訪權,以及反對環保署違反資訊公開法精神。
- 抗議環保署走回封建官僚老路,剝奪記者採訪權。
- 反對、抗議環保署透過媒體對採訪記者作任何不當施壓,或者剝奪工作權。
連署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2007092010481200/index.php?serial=2007092010481200
註1:這份連署書,已轉發、告知環保署,參與連署者請以真實姓名,否則將列為無效連署,請勿國罵。
註2:感謝各界的支持連署,本連署將在適當時機親自交給環保署長陳重信先生,未來環保署若繼續阻擋周富美記者進入環保署執行採訪權,本人正研議採取司法訴訟途逕,透過法律替周姓記者爭回公平正義、爭回憲法賦予人民的言論自由;當然本人也堅持反對記者逾越專業倫理。
【相關文章】小記者的隨想日記
環評大會垂簾聽政?要求落實環境資訊公開
【附件一】環保署給記協之公文(轉貼)
行政院環保署 函
機關地址:10042台北市中華路 1段 83號
承辦單位:綜計處 承辦人:蔡玲儀
電話分機:106
台北市信義路 2段88 號9樓
受文者: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6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環署綜字第 0960071493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主旨:貴報記者周富美於本 (96)年8 月10 日及9月 17日 二度干擾本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進行,嚴重妨礙公務,請訊行處理,請查照見復。
說明:
一、本署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於本 (96)年8 月10 日上午及9月 17日 下午在本署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54 次及第155次會議。其中第 154次會議係新任委員第一次會議,該次會議僅由委員討論未來環境影響評估運作程序及了解尚未審結案件之辦理進度,並未對單一開發案件進行討論。同時為尊重環評委員自由討論與表達意見之權利,已於會議開始之初接受媒體採訪與拍攝,並承諾將於會後詳細報告會議結論。惟會議進行間,貴報社周姓記者衝入會場,大聲咆哮,致會議中斷數十分鐘。事後周姓記者再以不實資訊召開記者會,本署除已發布新聞資料澄清,亦已收集相關資訊,不排除提出告訴的可能。
二、 96年9 月17日 下午召開第155次委員會議,該次會議議程安排核備案 6案、討論案 7案及報告案 2案。為落實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本署已研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並利用有限的場地空間設置旁聽室,讓媒體及旁聽者可以同步看到及聽到會議討論過程。鑑於以往曾有將委員姓名、意見及影像直接刊載於新聞媒體的情事,位確保委員能本於專業暢所欲言暨為維護委員隱私及安全,除經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外,會議進行中不開放新聞媒體向會場攝影、錄影,但媒體仍可於旁聽室進行文字報導;同時,為利於環評委員進行公正、客觀及專業審查,除經徵詢全體與會成員同意外,環境影響評估案件決議過程也將延續慣例不予公開,審查結果均於會後對媒體及外界說明。惟周姓記者於會議進行中,再次硬闖會議室,經本署同仁勸阻無效,即對會場全體委員不斷咆哮,會議中斷近 30分鐘,致原定 2件討論案及 2件報告案無法於該次會議完成,影響人民權益至鉅。
三、 綜上說明,周姓記者的行為已嚴重妨礙公務,請 貴報社訊行處理,同時本署不同意該記者再至本署進行採訪。
四、檢附相關事證光碟乙份。
正本:自由時報
副本: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以下為署長陳重信用印)
【附件二】公視記者報導「台東都蘭灣開發案 文化遺址危機 」(轉貼)
【附件二】公視記者報導「
【附件二】公視記者報導「
今天(編按:2007年9月17日)是新的環評委員,第一次舉行環評大會的日子。他們今天審查的開發案件中,最引起爭議的,就是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度假村的開發計畫,由於這個計畫,就位在富山文化遺址上,所以,大部分的環評委員都認為,應該要先保存文化才行。
新上任的環評委員,第一次審查開發案,要引用的,不是環評法,反而是文化資產保存法。因為業者打算要在台東都蘭灣興建休閒度假村,但是這裡卻是距今有四千年的富山遺址所在地,一旦開發,珍貴的遺址恐怕就會消失。
不過場內討論熱烈,場外也不平靜,由於環保署先前承諾,會公開環評大會過程,讓資訊公開,不過卻在會議過程中,以攝影機在場為理由,拉起窗簾拒絕拍攝,另外原本可以進入旁聽的記者也被擋在門外,讓媒體大聲抗議。
對此,環保署表示,只要環評委員同意,就可以開放錄影。只不過環評大會的前兩個小時,在隔壁的旁聽室卻只能隔著簾子揣摩開會過程,環保署所謂資訊透明公開的做法,似乎只有半套。 (記者林靜梅陳柏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