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費喊漲 隨水每度3→7元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垃圾費喊漲 隨水每度3→7元

2007年10月15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12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物價上漲,連垃圾處理費都可能從明年起漲。環保署計畫,不再補助地方政府垃圾處理費,如果地方政府採取隨水費徵收方式,未來每度水費外加的垃圾處理費,將由現在的3元左右漲到7元。

垃圾費徵收方式,全台只有台北市從89年起「隨袋徵收」,其他縣市都是「隨水費徵收」。垃圾由掩埋場處理的縣市,每度水收2.9元;垃圾進焚化爐的縣市,每度水收3.7元。調漲後,將漲到3.7元至7元。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何舜琴表示,地方每年垃圾處理、機具等總支出中,環保署補助7成,約30億元,地方只負擔其餘3成。廢棄物清理法93年修訂時,即已要求地方應全額自籌垃圾處理費,環保署依此訂出從民國101年起不再補助地方。不足的經費,由各縣市調整垃圾處理費因應,且要逐年漲到不必依靠補助款為止。環保署初估,全台垃圾清除處理費平均要漲2到4倍,但也要看縣市議會是否同意。

綠色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說,民眾為了配合垃圾分類還多用水去洗回收物,增加用水後卻要多繳垃圾清除費,「資源回收變成一種懲罰」。綠黨召集人陳曼麗表示,垃圾少了、垃圾處理費一定也跟著減少,而且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應可用於垃圾處理費,「想不出有任何要調漲垃圾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