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 不能再縱容



作者:徐文彥(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專案經理、台灣綠黨綠色交通支黨部召集人)

文魯彬控訴暴力民代在環評逞兇前任環評委員文魯彬律師在環保署參加雲林台塑鋼鐵廠的環評會時,被具有前科與黑道背景的雲林縣議會議長蘇金煌毆打成傷。這種情景讓人不禁深感疑惑,台灣地方派系與政治有密不可分的關係,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只是不知何時地方派系竟然也跟財團發展出相互合作的關係,是否台灣的經濟還需要黑道的投入才能成長?又或者是台灣的政黨需要黑幫加持才能發展?那真是令人冒冷汗的情況!

這些土豪劣紳與地方自治結合所形成的狹隘地域觀念,變成一種很可怕的山寨文化,在地方上拉幫結派、劃定領域,對外合縱連橫,干預國家政策,謀取政府資源。這種情況在最近一年真是屢見不鮮,六月份花蓮的民意代表帶領上千民眾上台北街頭爭取興建蘇花高、八月份台東縣議會與工業策進會帶人前往東華大學,抗議劉炯錫教授阻擋「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而如今漂白的黑道竟然敢在中央政府的官署內動手打人,這已經不是發展與環保的兩難課題,根本是社會正義的問題。

陽光、空氣、水、土壤等等,是所有生物賴以維生的自然資源,也就是說,所有物種都應當擁有這些公共財的基本權利,它不應有排他性、與獨占性。倘若公共財無法被公權力保護,變成特權階級發財的資本,小市民連捍衛自己生存的條件都不可得時,這就不只是個環境問題,而是社會正義的問題。

特別是台灣的面積這麼小,用當前的行政區域來劃分環境資源的所有權是沒有意義的。每天有多少汽車是橫跨好幾個縣市來排放污染,一根煙囪所排放的污染物也是空飄跨越數個縣市,一間工廠創造財富所需的水、電,可能是另一個行政區的人民犧牲自己公共財的結果。

因此,建立在狹隘的地域觀念所持的開發理由,往往都是自私、缺乏社會正義、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行為;特別是以暴力、脅迫所經營的山寨文化,把公共財,當作是自家的財產,更是醜陋。而台灣的政治若是建立在這種山寨文化上,政黨政治變成山寨之間的合縱連橫,中央官員縱容山大王到衙門撒野,真不知有何臉目稱自己是個民主國家。

今年已經是高齡92歲的王永慶,他的高壽與財富讓台灣許多人稱羨不已。大家都知道王老先生有塊地,請專人依據日本的有機標準來種植蔬菜,每天供應在王永慶的餐桌上,而他也不諱言,有機飲食是他的養身保健之道。反觀最近蔬菜價格高漲,幾乎是家家戶戶都難免減少蔬菜的採購,而王老先生能夠有不虞匱乏、又不擔心市場價格變動的新鮮有機蔬菜可以上桌,真是讓人嫉妒死了。也就是說,雖然同樣生活在小小的台灣,有權勢的人所面對的風險,跟一般的小老百姓就是不一樣,只要憑著他們自身的財富、權力與優勢,可以有機會逃避大規模的災難。

從蔬菜的例子可以說明,確保每個人都賴以維生的公共財能夠不虞匱乏,是社會正義的彰顯,也是政府職能的表現。依賴自然資源而生存的人類,不能因為某些拳頭比較大的人的利益,政府就可以剝奪他人原本應當共有的資產。特別是公共財的損失,所造成的風險,並不見得是共同承擔。王永慶的台塑鋼鐵廠,可以造就他個人、地方派系、某些政客的財富,但是犧牲台灣雲林段的海岸線、犧牲全世界珍貴的中華白海豚、犧牲沿海蚵農的生計,就是不該。因為這不只是個環保問題,這是社會正義的問題。

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本來就是政府用來維護社會正義、環境正義的手段,因為公共財的所有權是全民相同的,不是地域的、當然更不是屬於拳頭大的。可是如今環保署縱容地方政治人物以暴力干預環評程序,地方派系也一再利用山寨文化的合縱連橫來操縱政治人物;本應捍衛正義政府機關變成比拳頭大的擂台,勝出者全拿而稱之為民主政治。這種可怕的民主,欠缺社會正義的文化,才是台灣最大的生存危機。

在這種政治環境下,我們要訴求的不只是環境權,而是社會正義,因為沒有社會正義,就不會有環境正義。

 

※本文同步刊載於2007年11月11日中國時報與作者部落格閒人工作坊


發表時間: 週六, 2007-11-17 05:05 提交人: 黃雅珠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4-22 20:22 提交人: 本土親綠 (沒有被驗證)

記者有空可以全天候跟拍一下你們這些好環保的人士,看看是不是不用汽機車呢?還有,馬先生的綠卡還有效嗎?文先生還不去上大話新聞說明一下,爭一下曝光嘛..文魯彬批馬 廣告轟綠卡失效說
http://news.sina.com.tw/society/ftv/tw/2008-03-15/23186047697.shtml
馬英九綠卡風波再掀波瀾,環保人士文魯彬,不但是專精外國法的律師,本身就是道地的美國人,後來才歸化台灣籍。他刊登了半版廣告,戳破馬英九綠卡已經失效的說法。今天更親自現身,說自己不想選出一個"美國人總統"。他是文魯彬,曾經是個道道地地的美國人,還是個專精外國法的律師,對美國法律再熟悉不過。特別刊登半版廣告諷刺馬英九"綠卡失效"的說法,都在說謊啦!文魯彬認為即使拿非移民簽證進美國,『並不等於』自動喪失永久居留權。因為依美國法律,縱使離開超過一年以上,但除非是自願填I-407表格放棄,或是經由法院判決後,永久居留權才可能失效。來台30年,因為愛台灣,文魯彬在四年前宣誓放棄美國籍,徹底歸化為台灣人,所以對馬英九"愛台灣"的說法更質疑!愛台灣,可不能只是嘴上說說。文魯彬就是用自己放棄美國籍的例子,向馬英九作最好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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