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朋友寄來8日抗暖化萬人大遊行的參與邀請,郵件中我們討論以什麼方式參加,可以減少碳排放量。但活動訊息上佔了大幅版面的「環保義賣包」的「義賣品組合」的實體商品,T-Shirt、購物袋、貼紙、明信片、頭帶,算是相當完整的商品開發,這些商品被冠上了「義賣品」的公益名稱,為籌募抗暖化基金而生,在消費的邏輯中名正言順。但是,我們真的需要這些東西嗎?或是換句話說,活動需要這些東西來加持或是「正名」嗎?這讓我相當不解!
再生資源就不會製造污染嗎?
為了解開這疑惑,我主動詢問荒野保護協會承辦活動的專員,得到「曾經試著阻止,但是來不及」的答案後,不死心地又打電話詢問其他主辦單位(註),製作這麼多「義賣品」的用意,得到的回答是「我們都是用再生紙跟再生資源製作這些東西」,似乎,他們認為已經用正確的方式做對的事了。試想,如果連主辦單位的內部工作人員對於暖化的議題尚且如此一知半解,我們怎能期待抗暖化的整體行動有多大的效果。
辦活動我們能夠用怎樣的方式?
詢問過程中,主辦單位人員竟然反問我「若不做這些東西,要怎麼辦活動?你們的活動是怎麼辦的?」我之所以說竟然,是因為這本來就是主辦單位該去思考的問題。我思考,在終日選舉的台灣島,大家是否已經麻木的認為,辦活動一定要有旗幟、印刷品、綁頭帶或是穿著顏色相同衣服以表示團體的認同或理念的凝聚?
活動的舉辦方式,當然考驗著已經過度消費地球資源的人類,如果還是依循方便省事卻消耗能源的方式來召集活動,那豈不是一場矛盾著玩弄著「抗暖化救地球」的遊行活動?
註:
從2005年12月8日開始,全球各地配合氣候變遷會議,同步舉辦抗暖化遊行的行動。由千里步道籌設中心、主婦聯盟、台灣生態學會等發起響應,台灣環保聯盟、台灣綠黨、台灣環境行動網、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自然步道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將於今年12月8日在台北發動抗暖化萬人大遊行。現場同時販售抗暖化環保包義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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