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助台南東山鄉農民擺脫掩埋場危害 | 環境資訊中心

請幫助台南東山鄉農民擺脫掩埋場危害

2004年06月03日
作者:謝和霖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在立法院某台南縣籍立委的質詢記錄上,發現了這麼一段內容:「台南縣境內有10座水庫,占全省4分之1,供應的水源總量佔全省6分之1,而被列為水源保護區不准開發的土地面積更占全縣總面積3分之1,如此一來,使得地方經濟發展受到許多限制。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山上鄉建築攔河堰,收集曾文溪及蔡寮溪之水淨化後做為自來水使用。攔河堰設立後,上游之鄉鎮劃定為水源保護區,其中曾文備用取水口到玉峰攔河堰48平方公里保護區已正式公告解編,然而山區6個鄉鎮仍在保護區內,其中楠西、玉井全鄉均為保護區,妨礙地方經濟發展甚鉅。由於玉峰攔河堰所攔截的水質已不符飲用,經濟效益不佳,相關單位除應儘量規劃部份工業用水外,亦應盡速移轉供水用途,以利當地經濟發展,保障居民生活權益。爰此,本席建請水利署應儘速針對玉峰攔河堰以上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進行解編之具體規劃,以真正維護地方均衡發展及保障當地居民之生活權益。」

這篇看來頭頭是道、聲聲「以利當地經濟發展、保障居民生活權益」的質詢文內容,是許多台南縣籍立委關心的重點。他們常以某某取水口的水質已不符飲用為由,要求將之轉為工業用水,並解編取水口上游的保護區,而不是要求政府相關單位調查水質被污染的原因並將以改善。

而若細究他們所謂的妨礙地方發展、非將之解編不可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究竟限制了什麼開發行為時,更加不了解他們居心何在。因為保護區所限制禁止的行為是一些會傷害水質水量的行為,而不是管制所有發展。被管制的行為包括濫墾濫伐、土石採取、探礦採礦、排放工業廢水或家庭污水、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或棄置垃圾等等。這些行為不會有任何地方居民會歡迎,他們所謂的保障居民權益,其實是要保障從事這些受管制行為的業者權益?

這些立委的質詢內容已經產生實質的作用。根據台南縣政府的資料:「急水溪水系新營淨水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在縣府及各級民意代表努力下,經濟部已於2001年2月7日以經(90)水利字第09020200760號公告廢止。」而我們在最近接獲消息,位於這個被解編之前保護區內的台南縣東山鄉,已入侵了兩個掩埋場。在這個居民以種柳丁為生的世外桃源,原本就有3個民營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計劃案,保護區解編後,其中2個案子的環評隨即通過(另一個因為業主要選民代,怕得罪選民而自動撤回),其中一個更在去年動工,動工之後純樸的居民(大多是固守家園的老農夫)才知道他們用來灌溉的水源上游來了掩埋場,這不僅讓他們的農產品遭受污染威脅,更讓他們畏懼掩埋場對水土保持造成破壞,將使他們這些山上居民遭到淹水與土石流的威脅。

其實當地居民已嚐到部分苦果了,因為那個還未動工的掩埋場預定地,之前已被該廠商挖取土方供二高使用,砍伐了許多樹木,破壞了山坡地的水土保持,之後該地居民就開始遭受淹水之苦。

請幫忙打電話或寫Email給台南縣籍立委或台南縣政府表達意見,幫助這些純樸的老農夫保護他們的家園:

請停止「要求經濟部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訴求。

對於遭到農畜牧業污染的河川,應要求環保單位即刻調查污染來源,取締並改善,而不是要求解編保護區。

台南縣政府應負起責任,正視永揚與南盛隆兩個掩埋場案之不合理處,並傾聽當地民意,承諾不發予南盛隆興建許可,以及協助永揚與居民協調,將興建到一半的掩埋場轉為較不危害水質水量的其他用途(例如當地居民提出的「養老院」)。

也請幫忙打電話或寫email給台南縣政府與監察院、環保署表達意見:

台南縣環保局應將這兩個案子的整個環評過程公開。



請監察院深入調查是否有官商勾結情事。



請負責保護環境與督導縣市政府環評作業的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調查這兩案的環評是否有疏失?是否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而應該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聯絡資料:

台南縣籍立委
*李俊毅 06-2398038 lym028a@ly.gov.tw
*鄭國忠 06-5987777 ly10973a@ly.gov.tw
*侯水盛 06-5816161 ly10918a@ly.gov.tw
*郭添財 06-5952977 ly10938a@ly.gov.tw
*葉宜津 06-6572808 lym171a@ly.gov.tw
*李全教 06-5923805 lym026a@ly.gov.tw

台南縣環保局 06-6572916
*台南縣環保局局長 cep101@mail.tncep.gov.tw
台南縣政府 06-6322231
*台南縣縣長信箱

環保署民意信箱

監察院人民陳情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