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聞到了,濃濃的權力惡臭:評農發條例十八條之濫修作者:廖本全(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12月15日,林樹山委員又在報端登載「農業終結,非農民原罪」一文為自己辯護。仔細閱讀林委員文章,發現其出發點可取(如果真的如其宣稱),但方法完全錯誤,且勢將造成貧愈貧、富更富、農民更弱勢、農鄉更凋蔽的惡果,簡言之,根本是有良心的做錯事,本人願意就教如下: 首先,林委員的確看見台灣農鄉的問題,但卻未對症下藥。 林委員所謂的「大富翁」其實正是蠶食鯨吞農地的問題癥結,但為何林委員不提案修法約束、限制大富翁,真正保護台灣農民,反而又再一次解放農地,造福大富翁。此外,林委員若真為小農民著想,應先弄清楚: 一個未經深思的法案修改,也許的確給部分農人小惠,但卻給予富人大惠,而且遺漏了更弱勢的農人,社會不公不義莫此為甚,真的讓人心驚膽顫。
其次,建議林委員將時空尺度拉長,讀一讀台灣徹頭徹尾「以農業培養工商」的農業發展(滄桑)史,也建議林委員仔細翻閱1997~2000年立法院公報,看看農業發展條例修正的惡鬥過程,就會知道政經黑手如何鋪出一條離農、滅農之途,把台灣農鄉推向安樂死,也將會聞到農業政策與法案背後濃濃的權力惡臭。此外,林委員也應會明白台灣農村、農業、農民與農地的結構性問題,清楚如何正本清源,為奄奄一息的農村、不斷惡化的農地以及最邊緣弱勢的農民發出正義的呼喊,而非修法鬆綁再鬆綁,不斷重擊脆弱農鄉,並將農地推入萬劫深淵。 最後,提醒林委員,法令是管理的基礎,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修法將沒完沒了,且必定會使農業發展條例成為「四不像」。 一條瓦解農鄉的路,一路從1995年的農地釋出方案,到2000年開放自由買賣、興建農舍,走到2007年12月;一扇開放農地的門,逐步敞開的門戶與不停衰敗的農村交相輝映。至少歷史到目前為止清楚證明,不僅修法目的從未被實現,反而製造出更多、更新、更嚴重的問題。最可怖的是,農民總是被推到第一線,成為政治人物高貴而虛偽的藉口,高舉照顧農民的大旗,以農民疾苦、農民權益作幌子,對農民而言真的是欺凌,真的必需被譴責。
你也聞到了嗎,那濃濃的權力惡臭! 本文轉載自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214期 點閱數: 1761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10:27 提交人: 黃雅珠
不知廖教授是否願意讓此文在文化大學是證暨環境規劃學系的網站上轉載? 發表新評論 |
編輯室小啟瀏覽存檔google 提供的廣告Navigation |
|
powered by drupal
|
只有聽到政治、商業利益
完全沒有聽到 農民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