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制 南市府禁用瓶裝水



摘錄自2008年1月1日自由時報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以身作則愛地球、重環保。1日起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全面禁用瓶裝水,嚴禁採購杯水、瓶裝水,參加會議、訓練等應自備杯具,且不得帶瓶裝水進入辦公處所。

市政府31日召開2007年最後1次市務會議,會中通過環保局所提的「瓶裝水使用減量推動計畫」。環保局指出,生產瓶裝水耗費資源多,也助長溫室效應,市府所屬各單位員工約1萬多人,每人每天少喝1瓶瓶裝水,1天可減少排放0.74公噸的二氧化碳,因此2008年元月起推動瓶裝水減量計畫。

1日起各單位嚴禁採購杯水、瓶裝水,違者一律不予核銷,各單位應備杯具消毒設備,專人負責清洗與消毒,主管應不定期抽檢,做成紀錄卡。員工參加會議或訓練及出差,都應自備杯具,而且不能攜帶瓶裝水進入辦公廳。會議若有府外人士參加,50人以上時,主辦單位提供杯具,必要時可提供紙杯;對於洽公民眾需提供玻璃杯及瓷杯,必要時可提供扁紙杯。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1-01 21:51 提交人: 林琬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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