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三人炸魚被判重刑



摘錄自2008年1月29日聯合報澎湖報導

前澎湖縣七美鄉代會主席許盈章、許盈泉兄弟及鄰居許清浮去年4月至6月期間在澎湖海域炸魚,澎湖地方法院重判三人有期徒刑5年5月、3年2月及5年,其中,許盈章及許清浮各併科罰金80萬元。

據了解,漁民用炸藥1公斤平均能炸出漁獲500公斤,但實際上被炸死卻未被撈起的魚類可能達5000公斤,包括魚苗及魚卵無一倖免。合議庭指出,澎湖地區不肖漁民多年來罔顧環境生態及資源保育,一再以毒魚電炸等方式,戕害水產資源,導致澎湖海域生態環境嚴重破壞,不僅漁民生計困難,更禍延後代子孫,主管機關雖取締多年,但因裁判過輕,導致情況日形惡化,加上3人未坦承犯行,態度惡劣,是故重判懲戒。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1-29 15:10 提交人: 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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