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化學品政策上路 台商應儘速註冊以免喪失市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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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新化學品政策上路 台商應儘速註冊以免喪失市場

2008年04月04日
本報2008年4月4日台北訊,HsiuChuan報導

未來歐盟化學物必須登記並以較安全的物質替代有毒物(圖片來源: IGB)台灣與歐盟有商業往來的企業要注意了!再過兩個月,歐盟管制化學品的REACH指令即將邁入強制實施階段,自今(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相關廠商必須向歐盟化學總署進行註冊,否則,商品則無法在歐盟市場流通。

REACH指令號稱是全世界最嚴格的化學物法規,全名為《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指令(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去年6月1日生效,今年6月1日實施,預計在2018年以前完成所有化學物質註冊。

該指令以「預防勝於治療、先宣導管制勝於事後補救」(precautionary principle)作為立法精神,同時也讓廠商負起有害物質危害等級評估的責任。

過去有關於有害物質評估危害等級的工作是交由政府單位,而非生產此物質的廠商負責。由政府單位所產出來的風險評估報告是綜合性而非特定用途。因此,對特定用途的危害幾乎是寥寥無知,有鑑於此,上游廠商需對下游廠商、使用者告知的義務,這也是REACH立法的源由。

廠商應先註冊化學品 否則將喪失歐盟市場

對於每個年生產量或進口量等於或大於1噸的物質,除法規規定不適用或可豁免外,每個製造商或進口商都有義務向歐盟化學總署(ECHA)進行註冊(Registration)。並提交足夠資訊以確定其安全使用。如果沒有依相關規定完成註冊,則無法繼續在歐盟市場流通。

REACH指令所列管的化學物質分由兩種,一種為既有化學物質(phase in substance),另一種為新化學物質(non-phase in substance),以時間點作區隔,1981年9月之前進入則為既有化學物質。由於歐盟每段時間會檢視新化學物質清單,這過程是不斷upgrade,因此需要持續關心與注意。

若物質、製備品、成品在歐盟當局所列管的範圍內則必須先行註冊。註冊之後,會經過一系列評估(Evaluation),包括提供技術文件、測試計畫書,其包括動物實驗報告、風險評估等,由允許先行販售,同時再提出報告之方式,稱為滾動計畫(Rolling plan)來進行。資料備齊交由歐盟當局在對物質進行危害風險性與社會經濟分析的基礎上,來決定是否授權(Authorization)使用或者是禁止販售到市場。

除了有法令條文外,尚有結合歐盟各國、相關委員會及產業界的力量訂定相關措施綱要(RIPs, REACH Implementation Projects)來協助法令順利進行。此綱要已經可以在網路上查詢的到,但是目前尚有其他執行細則還尚待討論。

歐盟設資訊交換論壇 減少廠商測試成本

目前到2008年12月1日前,廠商可預註冊而不收取註冊費用,並可參加物質資訊交換論壇(SIEF, substance information exchange forum),其目的是促進註冊所需資訊交換,避免重複研究而花費龐大測試費用。預註冊的好處是可以有過渡期,可繼續製造或進口該物質之同時,方便取得資訊共用,避免重複進行試驗,如動物實驗,以減少企業成本。然而,SIEF所展現資料是可共用,但需「使用者付費、費用分攤」。

工研院研究員陳萱表示:「下游廠商要進入到歐盟,官方會查緝產品化學物質是否已經申報,而需要提出化學物質註冊碼。因此,供應鏈上游若有廠商對該項化學物質作註冊,即可當作買賣籌碼。」

供應鏈是大家都站在一條船上,共體患難與資訊共享。理當註冊責任是由最上游的單體廠商進行註冊,但會因為買賣關係,將責任轉嫁到高分子(Polymer)聚合廠商。因此,首要工作,盤查客戶所關心的化學物質,若含有超過則要求廠商提出申報者並且要求提出註冊碼。

目前經濟部工業局已建置「歐盟新化學品政策宣導資訊網」,協助廠商瞭解歐盟REACH指令。廠商也可至歐盟化學總署官方網站查詢,或寫信至其服務信箱 Helpdesk@echa.europa.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