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喬不攏」 溫室氣體減量法審查喊卡本報2008年4月16台北訊,陳誼芩報導
環團、立委批:缺少減量目標、基準年 環保團體痛批環保署送審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是落後的「唬爛版」,「不想減重只量體重」。台灣環境行動網秘書長潘翰疆指出,目前審議的行政院版本大致與2007年5月7日所審議的行政院版本相似(詳見附件),並且還刪除了減量期程的努力目標以及各部門減量的實施時間等。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行動網、綠黨、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團體,在立法院群賢樓外,高喊「沒有期程沒法減量」的口號,呼籲不要通過沒有減量目標的溫室減量法。 馬英九曾在其環境政策白皮書中,提出中長期減碳目標:排放量於2016~2020年回歸2008年、於2025年回歸2000年、於2050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的50%。潘翰疆認為,馬英九有義務約束國民黨團與立委,提出符合政見與人民期待的法案。民進黨看守內閣不應在下野前提出政院版的環境倒退法案。環保團體共同呼籲比照附件一國家以1990年為減量基準年,才能與國際接軌,符合世界潮流。 15日的衛環委員會上,多位立委也認為,母法中應加入減量目標的期程。環保署則解釋先進國家中只有英國將溫室氣體減量標準訂在母法中,日本雖根據京都議定書,但法律條文並未明定。環保署長陳重信最後表示:「會尊重立院規定」。 污染越多,資源越多? 碳排放權備受爭議 另一方面,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溫室氣體減量法改成溫室氣體「盤查法」比較名符其實。環保署目前正在推動溫室氣體盤查、登錄的工作,希望法源通過後,可以建立碳交易制度。但在行政院版的溫室氣體減量法中,第14條與第15條,強調溫室氣體排放量無償「核配」給各公告排放源的所屬單位,引發環保團體「污染越多,資源越多?」的質疑。 立法委員黃淑英也認為,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不該是由某既定的廠商牟利,而且「重點應在減量而非市場商機」。對此,環保團體也共同提出聲明要求,不應無償將撥給既定排放源使用,應參考國際既有制度之缺失,訂定具有環境效益與社會正義之分配方式。 16日的委員會上,審查到第14-16條碳排放權的法條,針對核配是否有償、保留給新廠商核的比例、最佳可行技術等問題,立法委員各有不同意見。林淑芬、黃淑英、田秋堇等立委認為至少要調整至上次委員會通過的15%有償,而主席鍾紹和卻宣稱配額無償、國有化才符合社會正義,有償核配會加重小企業負擔。 因太多爭議未達共識,黃淑英和田秋菫提出停止審議、另開公聽會廣納意見後再審的要求,其他立委才同意第14-16條保留。原本16日下午要續審剩下的法條,但最後因保留法條多於達成共識,多名立委不願參加下午的會議,希望溫室氣體減量法修正後再審,使得主席鍾紹和不得不宣佈,下午會議取消、擇期再審。 附件一、2008年立院審查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行政院版本(完整版) 點閱數: 3258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04-17 11:01 提交人: 黃德宗
"環保團體共同呼籲比照附件一國家以1990年為減量基準年,才能與國際接軌,符合世界潮流。" 不知提出這樣主張的先進是否曾實際參與過溫室氣體盤查? 若是沒有數據,一般採取的是以現有可信資料做回推, 至於為何沒有減量總目標 之前 目前國際上正針對2012年之後的開發中國家減量標準爭議不下 多看看世界再想想吧。 個人同意前面的網友針對 "1990年"作為台灣的減量基準年的部份評論, 不過問題倒不是在所謂總體經濟模型是否完成, 老實說,以台灣的國際現實而言,也沒什麼所謂亮不亮底牌的問題, 感謝2009的回覆 個人想說的是 今年AGW會議結論也提到 大家都知道 之前 無論如何感謝您的指教與關心 發表新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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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監督立委,打電話給立委辦公室,讓委員感受民意壓力:
第七屆立委衛環委員會名單
田秋堇、陳瑩、黃淑英、賴清德
鍾紹和、李乙廷、林鴻池、侯彩鳳、黃義交、張碩文、徐少萍、鄭汝芬、廖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