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有迷思與漏洞的碳市場機制作者:王茹涵
近日在巴西舉辦的全球綠人大會上,有青年代表對碳交易提出諸多質疑。這樣的質疑並非無的放矢。今年4月中,華府智庫「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Policy Studies,IPS)即發表一份獨立報告《世界銀行:氣候受益者》(World Bank: Climate Profiteer),批露了世界銀行在碳市場上的運作上,更加深對氣候變遷的負面影響。這份報告指出,世銀在資助減碳工作上操作兩面手法,使其成為氣候變遷最大的受益者。 該報告指出,在過去兩年,世銀共貸款15億美元給化石燃料工業。而在20億美元的減碳相關投資比例中,80%以上的金錢投資於煤炭、鋼鐵、化工行業,對於減貧、永續投資(如再生能源)等則少得可憐。換句話說,世銀貸款給窮國的污染工業,接著富國便要求窮國減碳,並利用技術等協助減碳並換取減碳額度(也就是所謂的清潔發展機制),而世銀也可獲得部分額度。此外,世銀也大力鼓吹造林減碳,卻未徵詢當地住民意見,造成原本實施生計農耕的地區被迫改為農工林業。對世銀而言,清潔能源代表淨煤、大型水力發電以及掩埋場沼氣回收,因為這些對世銀才有利可圖。 另外,目前京都議都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運作方式存有許多漏洞。當溫室氣體變為一種商品,「生產」溫室氣體變成可以獲利的方式,許多地區為了能產生溫室氣體供販賣,便「刻意」製造出溫室氣體。雖然「清潔發展機制」明文規定,減碳額度不能是刻意生產出的,但販賣溫室氣體的利潤讓清潔發展機制的投資者/被投資者在灰色地帶裡鑽漏洞,因此產生許多不合理的情形,例如:非洲許多鑽油井的露天油氣燃燒槽必須維持開放,持續造成有毒汙染。 其次,清潔發展計畫就跟一般的計畫一樣,具有社會層面議題,但這部分往往因為計畫執行者不夠重視,而被忽略,但社會因素卻常常影響計劃成敗。以位於瓜地馬拉、全球第一個以植樹進行碳補償的計畫為例,就是一個因為未考量在地社會脈絡的失敗案例。 1989年美國一家私人電力公司,為了使新電廠更符合該州規範,決定在瓜地馬拉造林。原本計畫讓4萬戶小型農戶種5千萬棵樹,總計可吸收1千多萬噸碳。1999年,計畫宣告失敗,吸收的碳量甚至不及100萬噸。失敗原因主要是缺乏社會經濟層面考量。第一,當地農民太窮,也沒有林地的所有權,根本沒有誘因種樹。第二,政府想要控制公有林地,不讓農民利用森林資源,造成林務官員與當地人之間的不信任,而本計畫部份執行人員即是林務官員。第三,執行計畫的NGO原本在當地進行成功的農業推廣,但後來被迫將原有的財務與人力分類到碳補償計畫,甚至花更多錢付給碳計畫顧問團隊。因此該計劃不但沒有達到碳補償的目標,更為當地帶來新的問題,包括:原本的農林協助被影響、增加政府機關與當地人民的衝突等。沒有進行社會評估,或沒有考量社會經濟因素而實行的清潔發展計畫,不但計劃失敗,更會造成社會問題。 碳市場已經是被普遍認可的減碳機制,同時也是企業能夠參與減量工作最直接的方式。在21世紀的今日,企業儼然成為一個比政府影響範圍更廣、也更有力的族群。因此若要企業界支持並投入減碳工作,碳市場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各國在後京都談判中,應思考如何避免上述的問題,讓碳市場的運作能真正支持並創造永續環境,例如:碳交易的獲利將用以投資再生能源而非汙染產業(如化石能源業);清潔發展機制的改良須考慮在地性、公平性與永續性,而非以「獲得減碳額度」為單一終極目標等等。 如此,碳市場才會是減碳、創造永續未來的工具之一,而不會成為為了消滅溫室氣體而創造出的一隻怪獸。 點閱數: 1256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05-10 05:08 提交人: 馬于婷
原作者提出IPS智庫的報告數據: 而樓上456則質疑「"協助"煤炭、鋼鐵、化工行業"設置廢熱回收、甲烷回收及有毒氣體分解有什麼不對的」 其實我覺得這樣的對話並沒有對到焦。 當初京都議定書設置「清潔發展機制」(CDM)讓工業國家可以從發展中國家取得碳額度,固然沒有硬性規定不能"煤炭、鋼鐵、化工行業"的減碳項目,然而,這真的是京都議定書的本意嗎?就算是,80%的比例會不會太高了? 眾所周知,減碳不只一種選項,不只是要幫"煤炭、鋼鐵、化工行業"減少污染而已,更進一部開發可再生能源,才是長遠之計。先進國家在發展中國家投資大筆的錢做「清潔發展」,結果80%被用在傳統產業上,不覺得太可惜了,太糟蹋這些錢了嗎?世界銀行的格局,就是這樣而已了嗎? 石化能源的儲量剩下不到50年,再去改善那些用石化能源的重工業的汙染,有什麼長遠意義可言。況且裡面不知道有多少黑幕,例如他們投資的產業,有多少持股比例其實是本國人的投資?這些資料都沒有揭露出來。 我個人覺得最理想的CDM,應該是要去幫發展中國家建設風力、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的研發,而且不要都投資那種大型的廠房設備,居家、社區規模型的更好,這可真正培力在地社區,不會讓社區過度受政府或企業控制,也有助於扶助貧窮。 這是烏托邦的夢想,但是我也支持像IPS智庫這樣的監督、像原作者理念這樣的輿論壓力,讓大國、大企業、世界銀行的決策者,朝這個方向努力。 "石化能源的儲量剩下不到50年,再去改善那些用石化能源的重工業的汙染,有什麼長遠意義可言。"----納豆 先進可能誤會了喔,燃煤也是一種石化產業喔,根據BP 2007 的預估, 另外,所有石化燃料中又以燃煤所產生的CO2排放量最高 企業本來就是以營利為主 TO:456大大 其實,您說「燃煤也是一種石化產業喔,根據BP 2007 的預估,燃煤至少還有150年以上的產量,而其中"煤炭、鋼鐵、化工行業"正是燃煤使用的大戶。」 話說回來,略修正我的觀點後,我認為固然這些"煤炭、鋼鐵、化工行業"需要去改善,但本文作者與IPS智庫所關心的「比例」問題,也應該受到重視。 另外一個話題是如何讓台灣加入CDM,我覺得有點偏離本文的主題,不過還是略為說一下我的看法:在現階段的國際現實上,如果外交上還遲遲不能突破,還是只能用企業的方式參與吧,這樣的話,企業的溫室氣體盤查和申報是基礎工作,非常重要。政府算是有再做了,但可能廠商意願不高或低度配合,或許要更高的政策層級來推動,或是在法律(如正在立法的溫室減量法與相關子法)中明確訂出法律依據吧。 CDM的審核步驟如下: 這裡面有兩個重點必須強調的: CDM基本上就是一個商業架構 國際社會現實如此.... 若是您真的有興趣 發表新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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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dm.ccchina.gov.cn/WebSite/CDM/UpFile/File1774.pdf
請問作者
上述網址為大陸歷年CDM的投資計畫,
個人才疏學淺實在看不出
協助"煤炭、鋼鐵、化工行業"
設置廢熱回收、甲烷回收及有毒氣體分解有什麼不對的
這樣即可節能又能減少GHG排放
不就是當初"UNFCC公約與KP"的本意嗎?
反倒是您建議的再生能源(以大陸而言)
除了部分風力外,
多屬水電工程,這樣的設備不是對河川生態更有殺傷力嗎?
(現在已經開始有檢討聲浪了)
另外您舉了一個CDM失敗的例子
但據您列出的氣候受益者 世界銀行最新的資料
http://carbonfinance.org/docs/State___Trends--formatted_06_May_10pm.pdf
去年一年全球共有3000個以上的計畫在進行
至少處理了2983MtCO2
不知這樣是否也算失敗
個人到覺得您所提的造林失敗案例
倒是應該給國內目前某些作秀的"環保人士或政府官員"做借鏡吧
碳市場與相關機制真的不是很容易搞懂
若是您不嫌棄
這裡則有一份資料可以供您卓參
http://cdm.ccchina.gov.cn/WebSite/CDM/UpFile/File168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