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標準卡住7家污染企業



摘錄自2008年5月15日新華網江蘇報導

江蘇省蘇州市政府日前公布《關於對吉化集團蘇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實行限期治理的決定》,其中,城鎮污水處理廠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部達到國家一級A標準;而紡織染整、化學工業等6大行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排放限值則分別提高了28.3%、66.7%和50%,均達到國際水準

其中,要求在6月30日前符合化學需氧量排放標準的企業,為吉化集團蘇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江蘇蘇鋼集團有限公司和蘇州固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電鍍廠等3家;要求在12月31日前實現氨氮、總磷達標排放的污水處理廠有4家,分別是蘇州市福星污水處理廠、蘇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蘇州市婁江污水處理廠、蘇州市城西污水處理廠。

對限期治理企業,於每月5日前向蘇州市環保局報告污染治理進度;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蘇州市政府將依法予以關停或關閉。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05-16 00:37 提交人: 張嫥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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