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449家排污企業成重點監控對象



摘錄自2008年5月15日新華網太原報導

山西省環保局表示,為加強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山西省確定449家排污企業為重點監控對象,將其作為污染治理和減排、監督性監測和執法監督的重點。

山西省環保局規定,所有重點監控企業都要安裝污染排放自動監控系統,並與各級環保監控系統聯網;重點監控企業將被核發排污許可證,實現持證排污;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將每年調整一次,實行動態管理。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05-16 01:05 提交人: 張嫥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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