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中的國民信託 (三)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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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中的國民信託 (三)

2004年02月03日
作者:木原啟吉

日本國民信託協會的成立

透過近40個組織的交流及合作,「國民信託學會」於1983年成立。1992年,透過環境署的認證,此社團被重新組織成一個更有影響力、更活躍的公眾事業法人,並改名為「日本國民信託協會」。

為了孕育更多的國民信託活動,協會已要求政府修改相關法律,增加免稅範圍,以利國民信託計畫。

為自然保育努力的無黨籍聯盟議員,已經在日本國會中著手稅法修正案。對此,政府認同國民信託運動為市民計畫,並允許免除國民信託組織繳交來自私人捐款衍生的所得稅。對營利公司來說,捐贈款項可由總盈餘中扣除。政府同時也減免國民信託組織的稅額,並免除他們的土地稅及財產稅。

1986年,捐給國民信託組織的財產都可免除遺產稅。日本的國民信託運動終於達到類似於英國的優惠稅制。然而優惠僅適用於合乎下列資格的國民信託組織:1.組織的宗旨是保護及善用自然環境﹔2.該組織接受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投資、津貼,或委任,保護或善用自然環境。此外,保護的目標限於相關法律及法令指定的地區,這些律令是為了保護自然及歷史重要性而制定的。

雖然以訂門檻來裁定一個組織是否適用優惠稅制是合理的,卻只有少數從事國民信託活動的組織能達到這些資格。此外,這些組織想保護的是現行法令沒有照顧到的都會區周遭自然。

目前為止,已經被指定為「自然環境保護法人」的少數團體,有田邊市的「天神崎自然關懷基金會」,北海道小清水町的「小清水町自然論述基金會」,埼玉縣的「埼玉生態保育協會」,及大阪的「大阪綠色信託基金會」。 因此「日本國民信託協會」正向國會遊說:1.放寬「自然環境保護法人」的資格,讓更多的組織能得到優惠稅制待遇﹔2.不只為自然,也為史跡保存請求減稅優惠﹔3.定立和1907年「國民信託法案」類似的法律,宣布不得讓與國民信託財產。有了這項法律後,國民信託財產就無法被出售、抵押,或被政府強迫收購。



志願主義精神的支持

讓我們看看世界各地國民信託運動幾個共同特色。第一個特色,國民信託活動都受地方市民的志願主義精神支持。許多人捐出金錢及個人資產,來響應市民對地方環境保護的要求。這種以自由意志為基礎的志願行為觀念,更突顯了國民信託運動的不同。

當這運動在日本展開時,有人持懷疑的態度。以英國擁有100年國民信託歷史為例,基督教精神為基礎的慈善傳統深植在英國人心中。慈善傳統的欠缺讓人質疑,仰賴志願貢獻的運動究竟能否在日本發展。然而,知床及天神崎等地的國民信託運動在日本成長茁壯,根除了這些疑慮。這項運動已經把日本人的行為及態度,轉為金錢上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