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能源稅? 財部:新政府重研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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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能源稅? 財部:新政府重研議

2008年05月20日
摘錄自2008年5月20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政府擬開徵能源稅,新任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表示,財政部前年曾經提出「能源稅條例草案」,但行政院院會並未審查,新政府上任之後,將會重新研議。

財政部2006年8月底首度提出「能源稅條例草案」,根據財政部當初的規劃,能源稅開徵之後,將同步取消汽燃費及油氣類等貨物稅,能源稅課稅項目則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燃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煤油及煤炭等。

財政部當初並參考貨物稅及汽燃費的合計數,訂定能源稅的稅額。不過,張盛和表示,當時國內油價高漲,加上立委也提出不同的版本,因此,行政院院會並未審查,新政府上任後,將會重新研議。

新任環保署長沈世宏昨天(19日)指出,希望送進立法院的溫室氣體減量法和再生能源條例等法案都能快速通過,其中,溫室氣體減量法須和徵收能源稅一起思考。如果是對排碳量大的企業,他認為,在向其徵收能源稅和有償核配排放額度之間,「可能要2選1」,也就是如果被徵收了能源稅,則可以獲得無償核配排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