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宣傳2.5億元 減量不到千分之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減碳宣傳2.5億元 減量不到千分之一

2008年05月28日
摘錄自2008年5月28日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全國各部門二氧化碳排放量方面,環保署指出,工業部門總排放量5成25、住商部門1成84,交通部門1成43,能源部門6.9%、農業1.2%及其他6.6%。工業和住商部門二氧化碳排放量成長最快,一年總量約2.65億噸。

但各縣市推動全民減碳宣傳經費花掉2億5400萬元,減量25萬噸;大安森林公園總面積27公頃,每公頃林木一年可吸收30噸二氧化碳,一年總吸收量810噸,全民減碳成效相當300座大安森林公園。但相對於總排放量2.65億噸,「努力」全年減量成果連千分之一都不到。

環保署統計,高雄市、台北縣、南投縣的宣導經費都高達上千萬元,花蓮縣3674萬元、台南縣更飆到近8000萬元。但減碳成效花蓮僅23噸、台南縣10噸、高雄市5噸,台北縣也不過1700餘噸。

在使用省電燈泡比例,基隆市、新竹縣市、嘉義縣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縣、連江縣、台東縣、金門縣都掛零;台中市1成、台北市8.77%、台中縣1.33%,高雄市成績稍好,也僅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