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查獲開心果含黃麴毒素超量 業者遭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縣查獲開心果含黃麴毒素超量 業者遭罰

2008年06月06日
摘錄自2008年6月5日中廣新聞網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杏仁、開心果及瓜子製品共15件,其中泰山鄉一名李姓攤販販賣的開心果,經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出含黃麴毒素17.6ppb超過限量標準10ppb。台北縣衛生局前往佑福食品有限公司查緝,業者表示開心果生原料來源為佑民有限公司進口,這一部份將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該公司開心果原料是否遭黃麴毒素污染。並要求業者針對案內抽驗相關開心果製品未經檢驗合格前應暫停販售。

佑福食品有限公司已提報回收計畫書,不合格產品共售出1千1百50台斤分售泰山鄉李姓攤販,泰山鄉公有市場蔡姓業者,台北市幸芳商行等,目前可回收3到4台斤,其他都已售出,台北縣衛生局持續追蹤流向及回收情形,若屆滿後複驗新產品仍超過標準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條,處新台幣3到15萬元罰緩。衛生局強調若長期攝食污染黃麴毒素食品可導致肝臟傷害,引起厭食及生長緩慢等症狀,民眾購買時千萬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