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環評違法通過 環團將提告本報2008年6月17日台東訊,陳誼芩報導
15日召開的杉原海岸開發案環評會議,共有9名環評委員出席,其中縣府官員佔4名,專家學者5名。美麗灣渡假村由台東縣政府引進,縣府官員全力護航,只要再加上一名學者投下同意票,開發案就可「強行通過」。環保聯盟台東分會林雲閣痛批:「制度扼殺台灣環境。」 依照現行環評制度,環評委員由2/3專家學以及1/3政府官員組成,但實際出席情況卻並非如此。林雲閣認為:「應在投票決議時,落實2/3專家學者的原則,避免縣政府發動投票部隊,以球員兼裁判的方式,通過重大開發案。」
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至二審定讞,至少要等上一年的時間。在這段期間,經過程序補正、通過環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林雲閣比喻:「小偷偷東西被抓到之後,再急忙付錢,犯罪事實就消失了嗎?」他也提到,環評法規定,開發案應於規劃階段進行審查,但美麗灣渡假村都蓋好了才環評,已明顯違法。 林雲閣痛批,環評是重大開發案唯一的監督機制,卻出現重大漏洞,未來將依循中科的案例,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環評無效的訴訟,包括違反環評委員遴選辦法。他憤憤的說:「十名專家學者中,一名是環境政策背景,其餘九名都是工程背景。」令人不禁懷疑,在東海岸最美的沙灘─杉原海水浴場進行開發,難道不用有海洋的專家學者,進行生態評估? 第四次美麗灣環評前夕,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在杉原海灣進行10年一次的國際珊瑚總體檢,調查發現杉原海灣的珊瑚礁種類超過100種,其中還有首次發現的新品種「貝氏耳紋珊瑚礁」,與業者提出的報告書「只有20種珊瑚礁種類」,明顯不符。這次的環評,卻只輕描淡寫提到海域生態監測應專案追蹤,隨即有條件通過。環保團體將在近期發起抗議行動,並邀請立委召開記者會。 2008年6月15日環評現場影像實錄(攝影:林國勳) 環保聯盟台東分會總幹事劉炯錫談美麗灣爭議(受訪時間:2007年底) 點閱數: 1120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二, 2008-06-17 12:50 提交人: 陳誼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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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窮寬的台東人只能在門外看著自家美麗的海灣,期待美麗灣飯店財團與裡面的縣政府貪官 給小費為生,還要一面謝謝貪官給你一條生路! 唉!悲慘的台東人! 一輩子貪官的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