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珊瑚列保育 貿易將受嚴格規範本報2008年7月17日台北訊,陳誼芩報導
但是,反觀農委會所修正的「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是否真的可以達到「有效管理」?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認為:「漁業署修定的規範,無法達成生態與產業平衡,反而將使珊瑚產業成為落日產業。」珊瑚漁業管理僅規定「單船美年出口量以120公斤為限」,並無提到總量管制,引發保育團體質疑。漁業署表示,已將總量管制納入修正改進。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提到,台灣珊瑚捕撈採用的是「糾纏網」(俗稱珊瑚網),在美國是被禁用的「非選擇性漁法」(又稱不永續漁法),因糾纏網會干擾其他海洋生態系,並破壞深海珊瑚礁。漁民則表示,多年累積的經驗,加上GPS定位,定點捕撈不會對破壞海洋生態。裴家騏進一步提到,若依現行的規範,台灣漁船捕撈珊瑚的方式,無法被證明是「無害性採集」。 陳昭倫表示「不管漁法如何改進、經驗多老道、技術多好,糾纏網還是不永續漁法。」目前世界各國對珊瑚漁業的管理趨勢,以選擇性漁法為主軸。陳昭倫建議農委會漁業署應輔導漁民改用水肺潛水、遙控載具、載人潛艇等選擇性高、不傷害其他海洋生物與棲地的「選擇性漁法」。 點閱數: 726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07-17 16:26 提交人: 陳誼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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