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河谷野生藥材蒿苯被盜挖現象嚴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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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河谷野生藥材蒿苯被盜挖現象嚴重

2008年07月23日
摘錄自2008年7月22日人民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自2007年1月1日起,新疆伊犁州政府便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作了規定,對伊犁河谷境內包括兵團農四師各團場、天西林業局各林場草原、森林範圍內的野生藥用植物實行禁採封育,期限為3年。

據伊犁州草原監理總站站長別力克表示,近年來,伊犁河谷境內草原亂採濫挖野生藥用植物現象比較嚴重,造成局部地區草場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嚴重,影響了草原生態環境和畜牧業發展。

伊犁河谷雖然連續3年實施禁採封育,但盜採偷運的現象時有發生,僅今年查處的盜採偷運的甘草就達10噸以上。別力克說:河谷野生藥材被盜採現象的發生,與草原監理站人員配備不足、相關部門配合有待改善有關。雖然現在有很多困難,但打擊非法採集、出售、收購野生藥材的力度會加強,因為我們不能讓野生藥材失去河谷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