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 暫不列入政院節能減碳計畫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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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延役 暫不列入政院節能減碳計畫

2008年07月29日
本報2008年7月29日台北訊

行政院本週將舉行跨部會議,討論「節能減碳行動計畫」,而其中核能發電廠延役案備受矚目。雖然台電有意將國內六部核能機組由40年延役為60年,但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提報行政院的方案,核一、二、三廠延役方案,應不會列入政院的節能減碳行動計畫。

因應地球氣候變遷,影響至人類生存安危,國際能源利用趨勢已轉為開發對環境友善的潔淨能源為主,強調高效率、高價值、低排放與低依賴的能源消費型態;而核能發電一直民受到環保團體「低效率、低價值、高排放與高依賴,不符合永續能源標準」的批評。此外,支持核電為低碳能源的團體,一向低估核能發電的必要成分鈾礦開發時的碳排量,及發電後無法解決的核廢料及放射物質外洩等問題。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明訂未來八年每年提高能源效率2%以上;能源密集度2015年較2005年下降20%以上,2025年下降50%以上。

根據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研究報告中指出,2006年包括核能發電所需的鈾礦在內,台灣進口能源佔98%,是為全球前5名,能源依存度過高;且德國早已宣布在2020年不再使用核能發電,並積極開發再生能源。因此,據暸解,行政院為避免引發不必要爭議,核電廠延役應不會列入節能減碳行動計畫。

經濟部能源局長葉惠青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能源局彙整經濟部送出的「節能減碳行動計畫」並未納入核一、二、三廠延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