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輕環評通過 11睦鄰案先執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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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輕環評通過 11睦鄰案先執行

2008年08月02日
摘錄自2008年8月2日聯合報林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延宕多年的中油石化事業部三輕汰舊換新案,7月31日在環保署舉行第4次環評;這次是最後機會,否則兩年後重新再來,中油和鄉公所互有立場與堅持,林園鄉鄉長韓賜村親自北上坐鎮,提出21項、20餘億回饋地方建設條件。最後環境評估委員會提出7項附加條件,決議「有條件通過」,將交由環保署審查大會做最後定奪,預計過關機會極大。但林園鄉民的反對聲浪仍方興未艾,黃姓村民說,「我們受夠了中油三輕長期在此製造空氣汙染,影響地方繁榮與發展,房地產也始終難有起色」;李姓老婦人氣呼呼地說,「我身體常病痛,懷疑是中油排放廢氣造成」。村民們異口同聲強調,中油要拿出誠意與村民溝通,不能擅自主張動工。

中油在會中承諾,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不超過2,200公噸,同時降低總懸浮微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的年平均濃度,辦理長期環境監測、健康風險評估、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林園當地綠化植栽,及訂定施工環境保護計畫,以降低更新案對當地環境的衝擊。

而針對地方關心的回饋和敦親睦鄰的21項條件,中油石化部執行長黃登祥表示,21項中有11項可以先執行,涉及中央跨部會部分,經濟部將會成立專案委員會監督追蹤執行情形。黃登祥舉例,像林園子弟工作權部分,未來三輕完成後,將會錄用9成在地人,再朝全面採用邁進,如此並可達到環保減碳功能;先前回饋地方瓦斯部分,將會持續執行;鄉公所積欠的瓦斯費用,中油也會自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