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檔案須附公眾意見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環評檔案須附公眾意見

2006年02月24日
摘錄自2月23日新京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評檔案報送審核批示或審查前,要向公眾公佈該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等內容,徵求公眾意見的期限不能少於10天;而參加環評聽証會的公眾代表一般不得少於15人。22日,國家環保總局正式發布《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這是中國環保領域的第1部公眾參與的規範性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