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熊來台的省思──談動物保育的平等對待



作者:林憶珊(關懷生命協會專員)

動保團體用行動劇反對以動物做外交走私貓熊?

貓熊該不該來台?我們先要釐清的是,貓熊到底是屬於國際或是國內事務,假如是國內事務,由於涉及國家定位與統獨問題,只能用政治方式解決。如屬國際問題,由於貓熊為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一的瀕危動物,輸出入需要按CITES規定,由雙方分別核發輸出入許可證。倘若不依華盛頓公約(CITES)的程序處理,不按規定讓貓熊來台入住台北市立動物園,恐會衍生成為走私動物問題,參與單位及人員,如農委會、陸委會、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海關、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動物園恐將淪入涉嫌走私之爭議。

不過問題是貓熊真的只是國內事務嗎?牠是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一的瀕危動物,台灣雖不是簽約國但仍以世界各國相同一體適用,因此並不是國內或兩岸一廂情願談好就好,仍需受國際公約規範,因此台灣必須妥善處理,否則容易變成向國際社會發出錯誤訊息,造成難以收拾的後果。

保育不是請貓熊來吃牢飯

除了政治議題之外,野生動物保育是普世價值,引進單位巧立名目定調為學術研究與保育教育目標,但實則只是商業炒作,此類明星動物熱潮一過,隨後降溫如今誰還關心當初風光一時來台的澳洲無尾熊,最後卻得癌只好安樂死的消息呢?殊不知現今當前國際保育主流價值,強調的是在地保育,加強棲息地的保育研究,而不是倒行逆施,遠渡重洋引進來台圈養至另一個監牢,讓貓熊離鄉背井遷移家園來到亞熱帶的台灣,還得在封閉性的空調環境生活。 還記得嗎?以前加拿大曾送北極熊給台北市立動物園,牠們離開遙遠的極地故鄉來到亞熱帶台灣。幾年後竟然開始生病,擁有一身雪白毛皮的北極熊開始渾身潰爛、脫毛最後竟然死亡。由此觀之,保育簡單的道理,不就是讓牠們活在適合生長的原棲地環境嗎?

M型社會展現於動物

高級寵物雖然尚未來台,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新光企業己捐3億元蓋個豪華別墅迎接嬌客,未來每年的照顧費用更是驚人。大家似乎忘了,台灣所有本土野生動物的保育總經費1年不過1千多萬左右,亦即僅僅2隻貓熊1年的費用,竟然超過台灣全年編列野生動物的保育經費。然則,全台估計台灣黑熊數量還不到200隻,貓熊至少還有1000隻。台灣黑熊11年來編列的研究費用總計不過是1700多萬,相對而言,貢養高級寵物的貓熊一年花費竟然高達2000萬以上,不知能供應多少本土動物域內保育的計劃。如此天壤之別的懸差待遇,讓人甚為傷感不禁為本土野生動物抱屈。尤其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單靠農委會每年所編列之經費尚不足以支應,還需靠國外捐款經費補助。國內的野生動物都顧不好了,還有餘力引進貓熊?

我們於此鄭重呼籲3點:

  • 引進貓熊是背離保育的意義,貓熊只是成為被利用的搖錢樹,我們嚴加反對將動物囚禁展示,如此根本無法達到教育功能,活體展示實則只是娛樂效果,滿足人類的窺伺慾與好奇心。保育需要在原棲地復育,不能假藉協助復育的名義,將動物遷徙到不合宜的展示場所獲取觀光利益。如真心關心團團圓圓,應當將其留在四川復育基地,如條件俱足更希望有朝一日,野放回歸自然棲地,而不是反倒來台灣吃牢飯。
  • 保育野生動物應要平等對待,花費鉅資如神明般供奉2隻「明星動物」,卻放任台灣本土特有動物的處境備極艱難無以為繼,此行徑就是打腫臉充胖子,如此忽略或選擇性犧牲,根本不符合保育資源分配的正義公平原則,最起碼要針對本土性的黑熊、雲豹、石虎和穿山甲等提出相對的保育研究經費,才有資源再談要不要引進貓熊。
  • 動物園的存在無法短期消除,但我們希望藉由審查貓熊的評估機制,未來要引進動物時也要比照辦理之,審查「飼養處所」「醫療照顧」「教育計劃」項目,而不是厚此薄彼的大小眼待遇。另外,藉此檢視台灣現有的動物園素質一直參差不齊,缺乏設立的標準及監督機制,尤其是圈養的熊科動物宛如神經病患,一直有嚴重的刻板行為,需要更積極的環境及餵食豐富化措施。希望未來主管機關應定期評鑑所有動物園的圈養情形,作為加強改善現有圈養動物的福利依據,讓動物園經營管理的監督責任得以落實。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09-25 12:05 提交人: 龔玉玲

發表時間: 週日, 2008-10-05 10:04 提交人: L (沒有被驗證)

「動物園的存在無法短期消除」我想未必,
只需要先繼續理念推動,
並在恰當的時機推動立法即可。

幾年前不是也透過立法把馬戲動物表演消除了嗎?
民間大致也能接受那種理念的。

發表時間: 週日, 2008-10-05 10:12 提交人: L (沒有被驗證)

至於本土動物保育經費,也不完全是表面經費的問題。

像這幾年,無論過程與理由為何,
中橫復建暫緩、南橫國道胎死腹中、蘇花高延宕、台26線暫停、
高海拔停止開路、南湖圈谷纜車終止等等,
為本土動物及生態體系,爭取到部分苟延殘喘的生存空間,
這類成本、效益就不是直接從表面編列的經費、預算看得出來的。

發表時間: 週日, 2008-10-05 21:20 提交人: 電影迷 (沒有被驗證)

數年前,林務局「開放丹大狩獵」的研究結論,不就是林務局「保育經費」的委託研究結果?

去年(2007年)12月黑熊研討會上公開聲稱玉山國家公園區內
按「美國狩獵標準」可以容忍每年5隻捕捉量的,不正就是玉山國家公園保育經費搞出來的結果?

本土野生動物保育經費的公平正義在那裡?
這議題並非有顆善良菩薩心、坐坐辦公室、看看電視報紙,或聽場〝學術演講〞,就可以高談闊論的。

對於台灣高山野生動物近20年的研究情況
大致可分為「媒體報導的保育」與「現場真實的作為」,當然也有兩類相符者

通常,一般人難以檢驗「媒體保育」與「現場真實」有多麼大的落差!

單靠媒體包裝的保育,在大多數人能知真相之前,常早就已經造成野生動物重大傷害
主張開放狩獵的,不就是最能爭取官部門野生動物〝研究〞經費、也最常上媒體的少數學界份子?

原文作者提到:「最起碼要針對本土性的黑熊、雲豹、石虎和穿山甲等提出相對的保育研究經費」

很顯然,原文作者如同大多數人一樣的深信「媒體保育」
而對野生動物研究的另一面卻欠缺認知,包括「雲豹保育」已有「從大陸引進、人工復育」的學界論點

前述「引進雲豹復育」論調係前年(2006年)12月由美國知名研究中心所提出(如下連結)
http://www.cloudedleopard.org/Documents/Val_CB_2006.pdf

有關「引進大陸雲豹來台灣復育」建議內容係該文Discussion章節(如紅框欄)
http://nature.hc.edu.tw/vbb/attachment.php?attachmentid=129006&stc=1&d=1...

引進貓熊來台展示,還要再引進大陸雲豹來台復育嗎?

不實研究,才是本土野生動物的隱形殺手!
在此情況未徹底改善之前,縮減納稅錢的所謂〝保育研究〞經費,才是功德一件呀 ~

至少對本土中大型野生動物領域是如此。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10-06 17:40 提交人: 龔 (沒有被驗證)

就題目的"動物保育的平等對待"來看
我也會比較想了解此"平等"的論點
是基於什麼樣的相對性,繼而被以什麼樣的方式所提出

L與電影迷的回應評論,皆指出了第二點呼籲可能有的漏洞與問題
如果真要用貓熊來台的成本作為本土野生動物保育投入的參照
這個比較還可以更加周延與多層面
(甚至發現兩者其實很難比較)

另一方面,就動物倫理來說
這樣的"不/平等觀"似乎很難成立
該要去思考的主軸是人類對待動物的倫理
而不是引導到動物與動物之間孰薄孰厚,孰佔便宜孰吃虧
造成動物彼此間有直接的倫理對待關係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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