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熊來台的省思──談動物保育的平等對待作者:林憶珊(關懷生命協會專員) 貓熊該不該來台?我們先要釐清的是,貓熊到底是屬於國際或是國內事務,假如是國內事務,由於涉及國家定位與統獨問題,只能用政治方式解決。如屬國際問題,由於貓熊為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一的瀕危動物,輸出入需要按CITES規定,由雙方分別核發輸出入許可證。倘若不依華盛頓公約(CITES)的程序處理,不按規定讓貓熊來台入住台北市立動物園,恐會衍生成為走私動物問題,參與單位及人員,如農委會、陸委會、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海關、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動物園恐將淪入涉嫌走私之爭議。 不過問題是貓熊真的只是國內事務嗎?牠是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一的瀕危動物,台灣雖不是簽約國但仍以世界各國相同一體適用,因此並不是國內或兩岸一廂情願談好就好,仍需受國際公約規範,因此台灣必須妥善處理,否則容易變成向國際社會發出錯誤訊息,造成難以收拾的後果。 保育不是請貓熊來吃牢飯 除了政治議題之外,野生動物保育是普世價值,引進單位巧立名目定調為學術研究與保育教育目標,但實則只是商業炒作,此類明星動物熱潮一過,隨後降溫如今誰還關心當初風光一時來台的澳洲無尾熊,最後卻得癌只好安樂死的消息呢?殊不知現今當前國際保育主流價值,強調的是在地保育,加強棲息地的保育研究,而不是倒行逆施,遠渡重洋引進來台圈養至另一個監牢,讓貓熊離鄉背井遷移家園來到亞熱帶的台灣,還得在封閉性的空調環境生活。 還記得嗎?以前加拿大曾送北極熊給台北市立動物園,牠們離開遙遠的極地故鄉來到亞熱帶台灣。幾年後竟然開始生病,擁有一身雪白毛皮的北極熊開始渾身潰爛、脫毛最後竟然死亡。由此觀之,保育簡單的道理,不就是讓牠們活在適合生長的原棲地環境嗎? M型社會展現於動物 高級寵物雖然尚未來台,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新光企業己捐3億元蓋個豪華別墅迎接嬌客,未來每年的照顧費用更是驚人。大家似乎忘了,台灣所有本土野生動物的保育總經費1年不過1千多萬左右,亦即僅僅2隻貓熊1年的費用,竟然超過台灣全年編列野生動物的保育經費。然則,全台估計台灣黑熊數量還不到200隻,貓熊至少還有1000隻。台灣黑熊11年來編列的研究費用總計不過是1700多萬,相對而言,貢養高級寵物的貓熊一年花費竟然高達2000萬以上,不知能供應多少本土動物域內保育的計劃。如此天壤之別的懸差待遇,讓人甚為傷感不禁為本土野生動物抱屈。尤其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單靠農委會每年所編列之經費尚不足以支應,還需靠國外捐款經費補助。國內的野生動物都顧不好了,還有餘力引進貓熊? 我們於此鄭重呼籲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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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四, 2008-09-25 12:05 提交人: 龔玉玲
至於本土動物保育經費,也不完全是表面經費的問題。 像這幾年,無論過程與理由為何, 數年前,林務局「開放丹大狩獵」的研究結論,不就是林務局「保育經費」的委託研究結果? 去年(2007年)12月黑熊研討會上公開聲稱玉山國家公園區內 本土野生動物保育經費的公平正義在那裡? 對於台灣高山野生動物近20年的研究情況 通常,一般人難以檢驗「媒體保育」與「現場真實」有多麼大的落差! 單靠媒體包裝的保育,在大多數人能知真相之前,常早就已經造成野生動物重大傷害 原文作者提到:「最起碼要針對本土性的黑熊、雲豹、石虎和穿山甲等提出相對的保育研究經費」 很顯然,原文作者如同大多數人一樣的深信「媒體保育」 前述「引進雲豹復育」論調係前年(2006年)12月由美國知名研究中心所提出(如下連結) 有關「引進大陸雲豹來台灣復育」建議內容係該文Discussion章節(如紅框欄) 引進貓熊來台展示,還要再引進大陸雲豹來台復育嗎? 不實研究,才是本土野生動物的隱形殺手! 至少對本土中大型野生動物領域是如此。 就題目的"動物保育的平等對待"來看 L與電影迷的回應評論,皆指出了第二點呼籲可能有的漏洞與問題 另一方面,就動物倫理來說 發表新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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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的存在無法短期消除」我想未必,
只需要先繼續理念推動,
並在恰當的時機推動立法即可。
幾年前不是也透過立法把馬戲動物表演消除了嗎?
民間大致也能接受那種理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