恬不知恥



作者:謝明海

根據教育部新編辭典解釋,恬不知恥就是犯了過錯卻安然不以為羞恥。由此看來,字意上這是認知的陳述,倒不一定是罵人的用語。

馬英九20日出席國政研究班的結業典禮,再次暢談他的台北經驗。他雖然沒有提到與陳水扁弊案有關的議題,但是強調,清廉雖然不能當飯吃,但也唯有清廉的政府才能帶給人民希望。在國政研究班談清廉當然是必要的,不論是阿扁還是國民黨的貪官都應該當作教材,但是以自己的台北經驗來向國政研究班作開示,可就不知所云了。相信你問問台北市260萬市民,馬英九8年任內有何政績?答案一定要想很久很久,以我這麼聰明都還不一定想得出來。

好意思舉貓空纜車做例子,那一天馬英九的一世英名都將葬送在貓空纜車頭上也說不定,連貓纜都可以拿來炫耀,可見他已經沒有其他政績了。貓纜通車後居民對於纜車的噪音和污染抗議不斷,纜車營運故障連連,有人甚至在纜車上被高掛著「關禁閉」,馬英九卻開玩笑的說坐越久越划算,笑話冷得令人發抖,老天有眼,有一天或許就會輪到他。

提北投纜車,證實馬英九健忘,他只想強調北纜十幾年都建不起來,所以他8年任內沒完成不是他的錯。他更想強調的是為了北投纜車,民進黨籍的內政部次長因貪污被關了起來。馬英九忘了告訴國政班的學員,北纜是在他的任內簽的合約,和他簽約的廠商也因行賄被判有罪關了起來,北纜停擺了幾年,有罪的廠商卻沒被解約。馬英九也忘了告訴學員,因為北纜案,台北市政府有幾個人被起訴。

為了規避環評,將台灣中央標準局規定的15公尺安全規範忽略不用,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11公尺低標準,這麼大的事他會不知道?不是由他裁決?原來他當市長時就已經奉行中國的領導。

選出這樣的總統,是台灣的悲哀。「清廉雖然不見得能當飯吃,卻能維繫人民的希望」,屁啦!

北纜報導;圖片提供:謝明海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9-29 13:18 提交人: 陳誼芩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9-29 15:49 提交人: 你去吃矢 (沒有被驗證)

有話就明講,環資刊這種話講不明的文章有何用意?看到垃圾文真傷眼,政績當然很多,那是每個臺北市民的驕傲,想瞭解自己看看這網站http://discover.taipei.gov.tw/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0-02 12:57 提交人: 一指指人四指向己 (沒有被驗證)

或許原文作者內容帶著情緒化
但您老兄既然知道要計較就得計較內文的真實性
列了台北市政府的網址讓大家去查證
卻又跟著一起情緒化亂罵(你所輸入的名字)

另外
我看過了市政府的網頁
我也是個台北市民
依據網頁的內容
只看到了過去到現在我們所擁有的軟硬體建設
卻沒說清楚這些建設
分別分為哪幾期?
哪任市長推動?
哪任市長執行?
有哪些建設其實沒有完成?
好像搞的所有的努力都是現任市長完成的
這又算是什麼???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10-03 01:12 提交人: 不用心嘛 (沒有被驗證)

空口說白話,這樣不行喔,根本沒看嘛,勸你多去了解啦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9-29 17:37 提交人: hoho (沒有被驗證)

>>以我這麼聰明都還不一定想得出來
哈哈哈,我想到這篇文章的標題...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9-29 23:23 提交人: indigenous (沒有被驗證)

原文所引用的、包括圖片報紙,是兩年多以前的自由時報(2006年7月20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20/today-fo5.htm

原文是引舊媒體內容而作新評論

看一次文,作者像是要把綠執政時做的「帽子」拿來給「藍」戴
看二次文,覺得原文寫的也並非全然沒有道理,綠過去做的「帽子」,藍目前就是有意、無意的拿來給「自己戴」

再看第三次,略過政治、單看保育,是該給些掌聲而進一步來論證 ~ 如相互看法有落差,請多包涵 ~ 咱們都是為保育呀。

舉的例子是「原住民族基本法」( 民國94年2月5日 公布施行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130003

前法第34條:「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法之原則修正、制定或廢止相關法令。」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D013000334

因此,綠執政期、民國94年2月5日發布施行之「原住民族基本法」,自施行迄今、早已超過三年
不過,藍之官部門目前卻是有意、無意的拿來給「自己戴」,正如農委會將於下個月訂定「有條件開放狩獵」,內政部亦將於國家公園法修定過程,納入「有條件開放狩獵」條文

農委會(野保法)與內政部(國家公園法)所引用修法依據、也就是那頂「過期綠帽子- 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第19條」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D013000319

藍官部門擬修法而有條件開放狩獵
不像是「蕭規曹隨」,而是基於外界尚未明理由之「綠帽藍戴」 ~ 過期的綠帽。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10-11 22:40 提交人: 電影迷 (沒有被驗證)

最近媒體很熱門的國際洗錢就是過海瞞天、或是瞞天過海的例子
沾上這些的,通常是屬政治、或經濟領域的人物;勝者稱王、敗者為寇

然而,在「學術品質落後」的國家中
過海瞞天,卻也成了少數學界份子取得不法利益、包括學位、升等與爭取研究經費的手段

講白一點
就是某些人對「同一題目」的〝學術〞研究報告
是隨著過海的不同國界、不同語文,而有自認能瞞天的不同版本
畢竟,美國指導老師、看不懂中文;現代台灣人、大多看不懂日文;日本人聽不懂中語 …

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台灣學術最高研究機構-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與國家型科技計畫網站!

舉証如下 ~

去年(2007年)11月、貼在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網站
有關所謂「台灣櫻花鉤吻鮭之模式標本與〝兩次〞命名」的一篇文章
http://newsletter.teldap.tw/news/read_news.php?nid=2003

綜觀全文,其主軸為〝Jordan, D. S. & M. Oshima〞〝共同〞兩次命名
此由該文引用之學術證據,也就是該文引用文獻最後兩行的〝Jordan, D. S. & M. Oshima. 1919. …〞兩篇文章就可以看得出來

乍看其引用文獻最末兩篇
Jordan, D. S. & M. Oshima是共同具名於1919年〝共同〞發表了兩篇文章

不過 ~ 1919年的事實經過,真的是如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貼的文章那樣嗎?

要找答案,就一起來Google一下吧!
呵 ~ 很快就能找到一個國外最具學術地位的相關連結
http://www.fishbase.org/Eschmeyer/EschmeyerSummary.cfm?RefNo=12344

前貼連結內容顯示如下:

Oshima, M. 1919. New species of salmon in Taiwan. Taiwan Nojiho 14-16, figs. A, B

作者欄是「Oshima, M」一個人
連結內容也「Remarks」寫著「In Japanese. English transl. by Watanabe is available」、意思是指:把「Oshima 日文」文章譯成英文的人是「Watanabe」

........

很顯然的
1919年的事實,並非〝Jordan, D. S. & M. Oshima〞「共同命名兩次」
那麼,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搞錯」的理由、或者「曲解」的目地是什麼?

如擬繼續探討以上疑義
請別遺漏原始文章(如下連結)的日期「2007年11月」與標題「魚類學新知」!
http://fishdb.sinica.edu.tw/2001new/newknowledge/NK17.htm

原來是「2007年11月」由中央研究院發表、還貼上網有關「櫻花鉤吻鮭」的「魚類學新知」呀 ~

既然櫻花鉤吻鮭的「模式標本」是屬於2007年才由中研院發現與發表的「新知識」
那麼,過去二十多年、已經耗了兩億納稅錢的人工養殖放流,就是基於「舊知識」而缺乏正當性的作為囉?!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10-11 23:13 提交人: 電影迷 (沒有被驗證)

.
一、1919年原始文獻:
Oshima, M. 1919. New species of salmon in Taiwan. Taiwan Nojiho 14-16, figs. A, B
http://www.fishbase.org/Eschmeyer/EschmeyerSummary.cfm?RefNo=12344

二、2007年中央研究院自稱其發表「魚類學新知」所引用文獻最末篇資料:
Jordan, D. S. & M. Oshima. 1919. New species of salmon in Taiwan. Taiwan Nojiho No. 151: 14-16, figs. A, B. (in Japanese)
http://newsletter.teldap.tw/news/read_news.php?nid=2003

................

如果
以上那樣已經貼了近一年的嚴重錯誤文章
卻仍任由國內最高學術研究機構-中央研究院貼在網站
而長期誤導國內不知實情的其他研究者、學校老師、學生們與關心此議題的眾多人

那麼,樓主主題的四個字「恬不知恥」
就可以貼在「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的大門招牌上了!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10-01 00:31 提交人: uhap (沒有被驗證)

可否請樓上的人直接說明白中華民國在那裡?國土疆界及於那裡?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是算亂臣賊子? 若馬總統於馬市長時真有政績,那就請光明正大的寫出來,至於誰無恥?誰是窃國者賊?誰又派團去賊子家要建立對話平台?是不是要請漢賊不兩立的兩蔣復活說明一下?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10-01 11:03 提交人: Alcot (沒有被驗證)

我覺得有讀者投書,環資提供平台,這樣挺好的啊。

保育與開發並不是非得怎麼樣不可,如果有人認為這邊文章處處破綻,與其回應叫囂,不如好好寫個文章,讓旁觀者多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別讓政治意識綁架了事實,為了支持/反對某個政黨,而選擇性的拿片段來說嘴。

我是一個七年級生,周遭的朋友大部分對於政治/公共事務都很冷漠。台灣好像就是這樣,過度激情或是過度冷漠,然後政治被污名化,反正都是口水戰跟綁樁和A錢,幾乎選舉就是政治的全部了。對於環保團體的印象就是鬧事茲是份子。

但是後來,經歷一些事情,讓我對公民社會有很多期待和想像。所以對環保團體和政治的主流刻板印象都逐漸改觀。

我覺得環資挺不錯的啊,有個關心的主軸與發生的平台。只是我覺得可以在多些理性,就事論事。雖然我也覺得謝明海的文字有些情緒,但是如果不能好好討論北纜的問題,卻針對馬英九做攻擊,或是什麼台獨份子、日本皇民的一堆,老實說,七年級生只會覺得這些大人口無遮攔、意興闌珊。

都說台灣的媒體爛,我覺得這些被政治激化的民眾也要負一半責任。還好有環資。

發表時間: 週五, 2008-10-03 13:59 提交人: Ben (沒有被驗證)

我常常想:我為何不喜歡被稱為環保份子?
很多原因,
但最主要的有兩項:
第一:那是我的生活態度,不需要特別強調。
再者,
台灣的環境工作者,常因為反對一些環境議題而被不公平的歸類,
這一些環境工作者不就是為了一個想法:讓環境更好,
為何一定要把他歸到哪一類?

大家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看法,
也可以接受各界的公平,
過渡強調政治動向似乎就淡化本身所關注的主題。

台灣是一個多元的社會,
文化多元,
族群多元,
生態多元,
所有東西都是多元,
台獨也好,統一也罷,
這不就是要讓我們學會彼此尊重嗎?

日本人統治時對台灣教育普及的貢獻,
對台灣人清廉的訓練都是不可忽略,
早期追隨在經國先生身邊的能人,
也幫台灣創造了經濟奇蹟,
這一些都嘉惠與我們這一些後代。
為何要犧牲這一些價值,
而變成一些低俗的謾罵文化?

環境議題就歸環境議題吧!
愛論政治就去別的地方抒發己志吧!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10-06 09:35 提交人: zoe (沒有被驗證)

我也覺得環資刊登這篇投書卻有不當之處。當然每個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環資自當秉持客觀之立場篩選來文。
若本篇文章是要論述貓纜對環境之衝擊與其正當性,就應該專注於這兩者的論述,而不是將政治之意識形態偷渡於字裡行間。應該實實在在的讓讀者了解問題所在,而不是讓讀者看完之後上網抒發政治意見。由上面的留言,很顯然這篇文章是失敗的,因為讀者並沒有清楚獲得關於貓纜的資訊,也沒有人真對環境問題做討論。
我認為環資因加強對文章素質的把關。既自許為專業的環經資訊媒體,就應該有別於一般媒體。期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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