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22日
發起者:烏來關懷聯盟
聲明
堅決反對「台北縣烏來鄉至三峽鎮新闢聯絡道路工程計畫」案件之進行。
說明
吾人係由不同法人團體所組織之烏來關懷聯盟。烏來鄉公所現今進行一項開發產業道路之環境影響評估工程,而經本聯盟發起人之評估,本道路可能對烏來生態造成嚴重破壞,且不具顯著交通經濟價值,進而擴大徵詢各方團體專家教授意見,並經各會員授權擬定共同聲明稿,請求政府須嚴格看待本開發案。以下說明各疏失要點:
一、該路之開發是否具有產業之可利用性。
- 該路無法紓解新烏路自台北而來之車潮,因為來自台北市區之遊客不太可能願意繞四十六公里以上山路至三峽市區,歷經波折再開回台北。
- 烏來之原住民與三峽之商業活動無密切關係,少有開此道路以為運送物資之需要。
- 若真如主管機關所言,可吸引原本欲藉由北宜高前往礁溪之遊客,或北橫的遊客進入,則烏來本身是否亦有因應遊客數量增加之軟體配套措施?否則除製造更混亂之交通狀況,更將使得此地的觀光業競爭與經營陷入混亂,而降低旅遊品質。
- 本條道路完成後,可能常因天災如颱風地震而致坍方,造成日後更大之維修花費。
二、該路可能造成之巨大生態破壞。
- 開路造成生物棲地之切割島嶼化效應,將致使該地區之豐富生態,如山羌、山羊、藍腹鷴等珍貴保育類動物滅絕,前述效應係為生態學理及專論所高度認同。
- 該路通過之區域係高度環境敏感區域,除經過水源集水區可能造成下游之污染外,地質探測報告亦顯示該開發可能造成其他自然災害。
※環保決非與拒絕開發劃上等號,而開發亦不等於必定得到經濟利益。在此認知下,本聯盟強烈認為若無強大之需求與可行性,斷不能以如此嚴重之生態損害作賭注而進行開發;縱能證明開發之正當性,亦需更完善之生態防護配套措施。
三、本條路之開發計畫是否涉及違法情事。
應詳加督察本次規劃案承辦人員或其親屬於此開發案是否獲取利益,例如道路經過其土地。按政府採購法15條2項規定應迴避而未為迴避者,應視該採購係為違法。
連署訴求
- 中止任何有關該道路各項開發工程之規劃、進行,待社會各界達成共識再議。
- 協助當地居民發展永續生態產業,並促進當地居民與外界相關團體共同參與公共政策。
期待您持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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