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震災重建僱用災民獎勵辦法

九二一震災重建僱用災民獎勵辦法

本辦法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

《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

前往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