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堅、汪笨湖不當利用動物 違反動物保護法本報2008年11月12日台北訊
11月6日(上週四)民進黨「嗆馬圍陳」行動中,王世堅及汪笨湖帶著三隻小豬,身上寫著「馬英九、連戰、江丙坤」等字,揚言要送給陳雲林帶回中國。據媒體報導,他們還將小豬推入拒馬的雙層鐵絲網內,導致三隻小豬傷痕累累,最後被遺棄在現場,其中一隻被記者和警察合力抓到,另二隻則不知去向。 對此,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發表聲明,譴責王世堅、汪笨湖二人無視他者生命權益,把動物當政治、作秀工具的行徑,且透過媒體與網路播放,是最壞的生命教育反面教材。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所謂「虐待」係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該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同法第5條第2、3項則規定,飼主對其管領動物,應負責任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且不得任意棄養。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罰鍰,若因此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更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豬是一種敏感的動物,生理構造與人類相當接近。豬的皮下脂肪厚,汗腺極不發達,大量體熱不能發散,一旦氣溫升高到接近或超過體溫時,心血管系統負擔過重,甚至會出現衰竭、昏迷、致死。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當天抗議現場喧嘩、擁擠且炎熱,種種情境都足以讓小豬驚恐、緊迫。王、汪二人未善盡應避免所管領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騷擾的飼主責任,還硬將小豬推入鐵絲尖刺密布的拒馬內,並且棄養,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 該會呼籲除要求動保主管機關主動查辦之外,並呼籲各政黨應約束黨員,不能任意以虐待動物當作政治意見表達的手段。該會指出:「縱容政客暴力對待動物,就是縱容政客暴力對待弱勢生命;縱容政客拿動物作秀之後遺棄,就是縱容政客利用弱勢族群作秀、用過即丟!」 ※ 中天新聞報導: 點閱數: 1617 | email this page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11-12 12:55 提交人: 龔玉玲
先道歉我寫錯字, 順便聲明,我看到下面,好多人在戰野草莓, 爭取意見表達自由,跟支不支持集會遊行法,跟支不支持野草莓, 我相信野草莓的參與/支持者,也不盡然是支持民進黨或是國民黨的。 PS,當我留下姓名說我是這課的時候,我笑了。 他們還將小豬推入拒馬的雙層鐵絲網內, ......... 有夠誇張的 這種在國際上丟盡台灣顏面的<集會遊行> 學生涉世未久.思路不深.看事不清.易受煽動 to 沒有被驗證的 Obama(沒想到美國總統中文這麼厲害) Dear President Obama, 要討論集會遊行法的正當性,不應只從這次野草莓活動的動機(陳雲林來台事件)談起, 從法理而言,泛藍的紅衫軍也支持修法, 另外,上面這位仁兄說的好,順風車已經沒位置了。 ㄎㄎ,公民社會還要好好對話跟實踐哪。 冷漠自私的反對者,類型特徵: “藉由某種世俗老練的傲慢,來批評一個從根本就沒說自己成熟過的運動不成熟, 某版討論公共事務冷漠者的特徵,完全符合,賓果!! 還有另外的嗎??當然有: 以上這些都是不能好好討論集遊法的根源動機。 爭取集會遊行修法,不代表認同暴行, 王世堅和汪笨湖,也不代表民進黨全體, 集會遊行的負面示範,也只是台灣現狀的一部分,不能完全代表台灣。 至少台灣還有動物保護協會,還有環資會這些團體再譴責跟公開,這些行為不蕩的政客, 世人為什麼就只能看到這些事情,就說看不起台灣嗎?? 今天雅虎新聞版報導 這 >_< >_< >_< >_< 環資會怎麼隨便刪掉我的留言 環資會真的是好度量,這篇也是一文多貼,然後再加一些字, 倒是建議編輯室,這些文章已經影響到多數的讀者了,要刪就刪徹底, 而環資會到底公不公正呢?? 請環資會加油,編輯室加油。 給小舞 刪除理由是因為您一模一樣的評論貼了三個地方 編輯室莫聞敬上 ps.這裡的版面管理原則和一般BBS差不多,除了色情、濫發廣告、毀謗、人身攻擊和灌水,是不太會刪文的。歡迎您繼續留言。 莫聞先生 目前這三個議題的點閱人數分別是409.578.907 看來是位反對野草莓的人。 我也只是客觀表達意見。 個人意見,我覺得環資會刪文合理, 老實說,我關心動物權益不如集遊法, 請環資會繼續堅持下去, 第一次看回應留言,發現有人的網路禮儀這麼差勁。 歡迎你/妳提最高上訴,相信大家都不乏有茶餘飯後的笑話講, 話說回來,長期觀看莫聞先生/小姐的文章, 我只能可惜少了個笑話看。 網路禮儀確實非常重要啊 是不是灌水,有沒有刻板印象,都還可以再討論, 戒之戒之。 小舞對於將留言只貼在相關議題的原因 至於以上多位指責小舞.為莫聞先生辯護者 仔細觀察前面幾位強力攻擊小舞者的發言內容 HI!各位讀者朋友好 關於刪文的問題,其實,讓小舞誤以為我刪文是針對內文或個人,也很不好意思,之後小舞對貼文緣由做了說明,編輯也認同,留言都保留了。部分網友對編輯室的厚愛,我們心存感激。無論批評或支持,我們都虛心接受,我們自知永遠做得不夠好,永遠有進步的空間,希望大家持續鞭策與建議,我們會持續努力! 關於本則新聞的主題──動物福利,我個人有些心得想和大家分享。如同第一句「保障動物福利不分國界」,維護動物權,應該也不分對野草苺的好惡吧,因此邀請大家一起來腦力激盪,如何避免政治人物虐待動物吧。 個人是支持動物福利的,除了食用、教育、研究、維護傳統文化、防疫等目的,我主張對動物的不當對待都應受到譴責(其實在上述除外領域,也有更嚴格的要求)。王世堅和汪笨湖此次的行為,如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新聞稿中所說,已經違反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應該據以開單告發,維護動物福利。 政治人物漠視動物福利,我認為執法不力脫不了責任。在台北市,動物保護法主管機關是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這次為何不聞不問,是沒收到訊息?還是怕被貼上政治的標籤(台北市為國民黨執政,違法者是綠營人市)?未進行進一步採訪之前,我不敢妄加論斷,但我相信越多人站出來譴責,是督促政府執法的力量之一。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站出來了,讀者在這裡的討論,也許都會默默發生作用喔。 發表新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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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小生命何其無辜
連這樣的生命都無法顧全了,還為什麼人爭取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