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堅、汪笨湖不當利用動物 違反動物保護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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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堅、汪笨湖不當利用動物 違反動物保護法

2008年11月12日
本報2008年11月12日台北訊

豬是一種敏感的動物保障動物福利不分國界,繼上週陳雲林來台時譴責中國將貓熊當政治工具,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日前嚴正譴責前立委王世堅與政論節目主持人汪笨湖,在抗議行動中虐待豬仔,已違反《動物保護法》,並做出最壞的生命教育反面教材。

11月6日(上週四)民進黨「嗆馬圍陳」行動中,王世堅及汪笨湖帶著三隻小豬,身上寫著「馬英九、連戰、江丙坤」等字,揚言要送給陳雲林帶回中國。據媒體報導,他們還將小豬推入拒馬的雙層鐵絲網內,導致三隻小豬傷痕累累,最後被遺棄在現場,其中一隻被記者和警察合力抓到,另二隻則不知去向。

對此,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發表聲明,譴責王世堅、汪笨湖二人無視他者生命權益,把動物當政治、作秀工具的行徑,且透過媒體與網路播放,是最壞的生命教育反面教材。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所謂「虐待」係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該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同法第5條第2、3項則規定,飼主對其管領動物,應負責任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且不得任意棄養。違反上述規定可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罰鍰,若因此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更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豬是一種敏感的動物,生理構造與人類相當接近。豬的皮下脂肪厚,汗腺極不發達,大量體熱不能發散,一旦氣溫升高到接近或超過體溫時,心血管系統負擔過重,甚至會出現衰竭、昏迷、致死。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當天抗議現場喧嘩、擁擠且炎熱,種種情境都足以讓小豬驚恐、緊迫。王、汪二人未善盡應避免所管領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騷擾的飼主責任,還硬將小豬推入鐵絲尖刺密布的拒馬內,並且棄養,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

該會呼籲除要求動保主管機關主動查辦之外,並呼籲各政黨應約束黨員,不能任意以虐待動物當作政治意見表達的手段。該會指出:「縱容政客暴力對待動物,就是縱容政客暴力對待弱勢生命;縱容政客拿動物作秀之後遺棄,就是縱容政客利用弱勢族群作秀、用過即丟!」

※ 中天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