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都市更新地區內土地徵收及地上物拆遷補償費撥貸、補助作業須知為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開發主體,辦理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都市更新地區內土地徵收作業,以加速重建盡度,依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及「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規定,訂定本須知。收藏文章複製連結參考資料須知全文詳見 http://e-info.org.tw/921/921pdf/L7000-01L.pdf 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為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開發主體,辦理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都市更新地區內土地徵收作業,以加速重建盡度,依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及「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規定,訂定本須知。收藏文章複製連結參考資料須知全文詳見 http://e-info.org.tw/921/921pdf/L7000-01L.pdf
為利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各開發主體,辦理九二一震災重建新社區開發、都市更新地區內土地徵收作業,以加速重建盡度,依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及「九二一地震重建區住宅政策與實施方案」規定,訂定本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