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暨培訓計畫專案 | 環境資訊中心

補助民間救難團隊裝備器材暨培訓計畫專案

2008年11月14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補助對象為九二一震災重建區內:

1.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民間災害防救團體。

2.依「後備軍人組織民防團隊社區災害防救團體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訓練協助救災事項實施辦法」成立之災害防救志工團隊。

3.由地方消防機關依內政部消防署頒訂之「睦鄰計畫」下編組之「睦鄰救援隊」。

4.各縣(市)政府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