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災區333融資造屋方案作業要點 | 環境資訊中心

九二一災區333融資造屋方案作業要點

2008年11月14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融資對象:

(1)九二一震災災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

(2)九二一震災災區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因運用管理震災捐款而成立之基金會。

(3)九二一震災災區位於斷層帶、土石流危險區域或其他之受災戶,自行辦理重(新)建計畫而成立之重建委員會或都市更新會。

融資用途:

(1)為辦理重(新)建住宅所需之購地週轉金。

(2)為辦理重(新)建住宅所需之營建週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