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災區家屋再造方案 | 環境資訊中心

九二一災區家屋再造方案

2008年11月14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補助對象與審查標準:全倒(或半倒已自行拆除)自有住宅之所有權人,或位處經判定必須遷村地區之自有住宅所有權人符合下列標準者均可提出申請:

1.低收入戶

2.資格審查比照低收入戶標準放寬1.5倍核定

3.受災戶實際狀況與上列該類情境相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