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本方案委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為地方政府人員、專業者與住戶代表開辦講習與說明課程,同步提升三者間對更新重建的認識與能力。協助集合式住宅(社區)聘請專業者所組成的服務團隊,並補助服務團隊協助辦理更新重建所需的服務費用。補助集合式住宅(社區)組織都市更新團體所需的行政費用。每月舉辦更新重建經驗交流座談會。
補助對象:
1.集合式住宅住戶為實施更新重建,而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5條規定所組織的都市更新團體(更新會)。
2.協助與輔導集合式住宅住戶與更新團隊辦理更新重建業務的專業者或專業服務團隊。
3.協助辦理講習會與經驗交流會的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