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項專案重大建設 政院列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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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項專案重大建設 政院列管

2008年12月05日
摘錄自2008年12月4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於12月4日上午提出10大項專案列管重大建設,包括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以及高雄洲際貨櫃中心和都市更新等重要建設。其中涉及行政院98到101年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約有2385億元。未來每項重大建設,都由一名政務委員負責管考。

列管專案之重大建設包括軌道建設、公路建設、桃園航空城先期建設、高雄港埠擴建、都市及工業區更新、老舊橋樑整建、防洪治水、老舊校舍整建、污水下水道及農村再生。

有關經費來源,主要來自公務預算,特別預算以及各部會非營業基金。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實施本案的目的,在於確保愛台12建設或其他民眾生活相關的重大工程,能如期、如質推動與執行,以早日達到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充實基礎建設的目標,同時發揮提振景氣、促進就業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