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減法促「碳交易」進軍國際? 減碳不成變買賣



本報2008年12月24日台北訊,陳誼芩報導

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要求鍾紹和退出溫減法審查,以求利益迴避立法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於今(24日)、明(25日)兩天審議溫室氣體減量法(以下簡稱溫減法),其中溫減目標年與期程、碳排放配額有償或無償、罰則等條文多所爭議。國民黨籍立委徐少萍和鍾紹和等人於此會期提出所謂「行政院共識版」,已多獲環保署認同,企圖在此會期闖關。環保團體指出,國民黨溫減法版本只著重溫室氣體盤查與碳交易機制,恐將圖利碳交易業者,無法真正達成減量目的。

由於前一會期對溫減法的審查,諸多條文未達共識,且經環保團體披露,衛環委員會召集人鍾紹和與碳交易業者關係密切,要求應利益迴避、退出審查。至此會期的續審,仍由鍾紹和擔任主席,且與其他國民黨立委提出「行政院共識版」,環保署也傾向支持該版本。今日上午的審查會中,立委田秋堇、黃淑英、林淑芬等紛紛針對國民黨版本中「抵換專案」、「排放額度」等問題提出質疑。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台灣雖非京都議定書的簽署國,但為與國際接軌,應及早實施溫室氣體減量法,透過「碳交易」制度,可以跟國際接軌。而「抵換專案」所指即為,在經過查驗機關確認之下,以降低排碳量或增加碳匯量來換取排放額度;例如:企業種樹可抵掉其排放的二氧化碳。沈世宏進一步指出,抵換專案會以國內為優先考量,也可以經由國際認證,在國際登錄機構進行抵換。

日前沈世宏曾經推銷台灣財團到中國大陸種樹,以抵銷排碳量,就是所謂的抵換專案。他強調二氧化碳不只是台灣的問題,更是全球的問題。但環保團體指出,毒奶事件使中國大陸的誠信受到懷疑,也質疑到其他國家種樹的可行性與可信度?林淑芬則強烈抨擊:「台灣到其他國家種樹,好的別人享,台灣人自己要忍受污染。」

針對碳交易制度,立委黃淑英說:「碳是必要之惡,無法同意將必要之惡的東西當作寶來交易。」他也進一步表示,目前溫室氣體是無償核配,應該由政府統一經營,並且保留部份給新興行業,部份有償配售。黃淑英強調,企業體減量應回歸政府,不該任由企業進行交易;為鼓勵企業積極減碳,得由政府購回,由政府控制釋出和收回,才能得以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環保署則表示,溫室氣體若不透過拍賣進行標售,無法決定價格。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根據環保署資料,前30大企業集團碳排放量即佔工業部門總量9成,前三大為台電、中鋼和台塑,若採無償核配,國內封閉市場形成大企業寡佔而無法交易,兩岸清潔發展機制將是最大贏家;如果國民黨版本通過,沒有減量目標和部門減量時程,只授權行政院訂定,溫減法等於是空包彈,而碳交易業者將是最大贏家,且高污染財團將繼續「污染在台灣,種樹到大陸」,屆時台灣將變成中國的離島工業區。

環保團體發表對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共同聲明中指出,由國民黨立委提出的「行政院共識版」溫減法中,特別強調「海峽兩岸」合作執行抵換專案。目前國內倡議「海峽兩岸碳資產管理」的有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擔任理事長的「海峽兩岸清潔發展機制協會」和副總統蕭萬長創辦的「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環保團體質疑,此法條是回應沈世宏先前提的「在中國種樹,抵減二氧化碳的概念」,還是受到穿梭在兩岸「碳資產」生意的政界人士壓力?

「碳交易」關係全民利益,而目前的溫減法若通過,可能造成「大污染卻可以大獲利」的情況。田秋堇要求環保署先召開公聽會,廣邀各界參與,針對此案進行討論。而溫室氣體減量的基準不明確,無法有效計算,他認為能源稅和碳稅才是具有公信力的計算基準,因此也進一步呼籲儘速通過審查能源稅條例。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12-24 14:32 提交人: 陳誼芩

發表時間: 週三, 2008-12-24 23:21 提交人: 123 (沒有被驗證)

碳交易...或者說是CDM(清潔排放機制)吧,
指得並不只是"種樹"而已
作者請您再加油一點,好嗎?

看完"環保團體對《溫室氣體減量法》的共同聲明",
顯然對於碳交易有些誤解,
甚至以為該制度又是哪個投機客想出的壞點子。
但真的是這樣嗎?

首先"國際碳交易"正是各位最依重的"京都議定書"的核心價值,
它重要目的是希望已開發國家能透過該機制
對開發中國家提供技術與資金
進行新生產技術與設備(低耗能、低污染BAT)的移轉
防止新興國家重蹈過去高耗能、高污染的發展模式
若您不信可以上聯合國網站查查CDM通過的案件中
有多少是新技術技轉的部分
種樹的案子---其實是少之又少

而境內的碳交易
其實最早源自於美國1976的許可權交易制度(permits tradable system, PTS)
開始是為了解決導致酸雨形成的NOx與SO2而制訂
透過對總體配額限制並且逐年遞減
業者必須在引進技術或是向廠外購買排放權間作抉擇
進而促使產業進行低排放技術的發展、環保設備的更新
甚至加速淘汰不合時宜的舊廠
其成效因大受好評
後來亦被利用來解決土地、農業、水資源等相關問題
這制度真的不好嗎?
或者只是因為不瞭解呢?

http://sd.erl.itri.org.tw/fccc/ch/pub/nsletter/news17/fccc-17.pdf
這是很舊的一篇文章
裡面有摘入部分國家(多是環保團體喜歡說的環保大國)
如何看待與執行碳交易制度
若是您有興趣
諸次COP與聯合國、歐盟、G8甚至APEC會議都有眾多資料可以參考
至於IPCC、IEA的看法在他們的報告書中已經有很明顯的支持了

提個外話吧
2025年台灣CO2回歸至1990年....(環保人士的聲明)
請問有誰知道1990年時台灣各部門或個別固定排放源(工廠、電廠等)實際的排放量為何?
還是有哪位先進知道該如何達到上述目標具體的可行方案?
若是能提出不用增設核電、沒有CO2捕獲封存技術甚至國際碳交易的話,就更好了

"環保團體指出,國民黨溫減法版本只著重溫室氣體盤查與碳交易機制,恐將圖利碳交易業者,無法真正達成減量目的。"~當您在寫這句時是不是該再仔細的想一想?
或許您討厭國民黨,
但不知若是沒有詳盡的溫室氣體盤查,又該如何進行部門的總量管制?
或是您知道哪個已開發國家可不靠境外減量(國際碳交易)就能達到回歸1990年目標的?

個人以為許多立委是需要被再教育的(常是不懂裝懂、又愛四處放火)
至於國內部分的環保人士
有意見固然不錯
但真的還是要多看點書並與國際接軌才行
不要隨手拿了一篇自己喜歡的報告或數據就開始大書特書....
您可能不知道,您隨便的一句話
卻常常要讓很多人來收拾殘局

請記住
碳交易不只是種種樹而已...
若僅靠種樹來減量,樹可能還沒長大,就先被天氣給折磨死了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06:53 提交人: H (沒有被驗證)

我很好奇金融風暴的減碳效果對於2025年碳排放回歸1990水準的目標有多大幫助,如果可以因此不需要增設核電廠或減少備受爭議的碳交易,這樣一加一減,減碳成本省下多少?123先生(小姐)可否用模型替我們算一下?

恕不才直言,國際碳交易產生的hot air,在歐盟的碳交易市場上,價格已經重重摔過了。不知道這種碳交易,是否也直接或間接的在過去這些年讓國際金融不斷升溫,投機炒熱然後重摔,成為這次金融風暴的原因之一?如果是這樣,我們似乎看到了一種回饋機制。世界可能不是線性規劃的數學可以解釋,想想回饋,想想因果網絡,也許我們可以看見不同端倪。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12:58 提交人: 321 (沒有被驗證)

作者好像沒有說「碳交易"就"是種樹」吧!種樹應該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事實上碳交易真的是個很高深的學問,我想「不只是種樹123先生或小姐」應該很懂,
但是一般的讀者平凡人或許不太瞭解,種樹應該只是舉例罷了!
如果環保署願意召開個公聽會的話,請「不只是種樹」一定要參加,大力吹捧碳交易制度。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12-27 09:01 提交人: 馬康多 (沒有被驗證)

123先進,應該是來自於官方相當倚賴的智庫單位吧。
但我想提醒123先進於製作報告時,別忘了在氣候變遷政治場域中,
國外大型環保團體的立場。導致報告呈現的視角,有所闕漏。
讓號稱以NGO參與cop會議的台灣,在國際場合所顯現的形象,不會只是一個被IETA綁架的團體。

身為聲明稿的研提者之一,回應你的質問如下:

1. 環保署屢次表示『溫室效應係屬全球性環境問題,宜以全球觀點來思考經濟成本有效的減碳策略』,以強調推動國際合作抵減之正當性。惟現行國際減量機制中,台灣可參與的僅有自願減碳市場。然根據世界自然基金會(WWF)之研究,其指出現行的自願減碳市場以及自願減碳標準,在驗證程序以及額外性上,均有闕漏。

以台灣為例,已有碳資產管理公司(南極星),協助鹿威風力以及中威風力兩發電廠,申請認證碳抵減額度之用的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其中鹿威已被位於荷蘭的碳中和集團(Carbon Neutral Group)列為每年可提供其他污染源抵減262,607公噸(註)。
然而鹿威風力發電計畫,其起因為能源局推動風力發電廠之設置,顯不應具有自願性碳減量之額外性。此類無額外性的減量計畫,將創造出虛假的抵減額度,導致所謂的節能減碳僅是買空賣空。而環保署於此法的減量機制之設計,應汲取國際現有碳抵減計畫之缺陷,而非任憑國際碳交易掮客之操作,架空溫減法效力。

註:http://www.climateneutralgroup.com/project.aspx?project=19

2. 國際減量比例應有明確規範

既使溫室氣體為全球性議題,但各國對減碳過程之國際減量比例,均有明確規範。以美國為例,其於參議院中,各議員所提出的各類抗暖法案中,均明確指出其總減碳量中,可採用國際抵減的比例,約在5%~30%,遠較沈署長所說得境外減量可達50%為嚴格。

而歐盟於剛通過的氣候能源包裹法案中,雖明定以2020年時,較1990年減量20%為目標,但因其減碳量中,最高有四分之三可來自其他國際減量機制,因此被國際各大環保團體,包括WWF、綠色和平、地球之友、樂施會等,評為『抗暖化政策的恥辱』、『含毒的抗暖政策』。

上述各情勢顯示,在台灣抗暖化過程中,若要仰賴國際減量,毋寧跟永續發展背道而馳。

3. 減碳與經濟負成長

能源經濟學界,總說台灣減碳總體成本極高,若不仰賴核電與CCS,則所有減碳將導致負成長。問題各位在所用的Markal, TaiSEND, TAIGEM模型中,在核能方面的成本假設全都僅引用台電的資料,完全無回應到如Amory Lovins, Lester Brown 所指出的核電為最不經濟的減碳手法。而IAEA 主席Mohammed ElBaradei也明講:『核能並非是萬能解藥,各國必須瞭解需耗費十到十五年才能使核能發電在該國商業化。且其還得證明其在經濟具競爭性。』
朱隸文雖然對核能發展抱持友善態度,但其於2007領銜提出的 “Lighting the Way: Toward a Sustainable Energy Future” ,強調核電若要作為減碳選項,必須解決核武擴散,建造成本以及安全等問題。

然後在碳排放量方面,核電在模型就用零,CCS就假設可以補捉90%。問題是根據LCA的研究,核電的ghg排放係數最高值為其碳排放量為1.4 g CO2e/kWh至 288 g CO2e/kWh,平均值為66 g CO2e/kWh。 而CCS的減碳效果也僅有68%。
但台灣的能源模型中,絲毫不考慮這些因子。另外請教參數部份有動態變化嗎?

如果前述都有作到,再來能源模型來壓我們。

此外每次都談減碳與GDP的影響,那麼請問從歷史趨勢分析中,有哪次gdp的負成長,是因為環境政策導致的?
不要說核四停工損失幾千億,那是政治用語,而忽略了那次停工,反倒讓台電有機會重新修正了很多不平等條款,反而是幫其解套。

各何況GDP已被視為落後的指標,連歐盟都開始支持 "Beyond GDP: measuring progress, true wealth and the well-being of nations" 的研討會
http://www.mnp.nl/en/publications/2007/Measurement_Beyond_GDP.html

若各個所謂的3E模型中的經濟面向,只提出GDP。然後套句 台綜院吳再益在溫減法公聽會時所說的話,『甚摩環境痛苦指數,失業對民眾才是最痛苦的』。
而就業影響上,從沒將『green job』概念納入考量,各產業的就業人數,也從來沒分成本勞與外勞。請問這就是所謂『能源-經濟-環境』均衡模型?這就是各位大老口中說的永續能源願景?

最後一個壞消息要告訴123先生,環保署在溫減法審議過程,根本無視於你們做的任何研究。

所以為何要拍賣制為5% ? 因為歐盟EUETS第一期為5% 。

為何不定時程? 因為其他附件一國家都沒定(卻忘了南韓已經提了個2012的目標)
為何境外減量 50% ?
為何超額量排款是一噸兩千元?
而台灣是碳排放寡佔市場,這樣碳交易的影響效果為何?會不會導致轉嫁,會不會導致暴利效應?
更基本的問題是,國際都有所謂碳交易與碳稅的整合方法,例如Cap-and-SHare, Cap-and-Dividend,環保署或官方智庫有評估這些的適用性嗎?還是只是因為paper上沒有,就可忽略這些制度的倡議?

最後一句話,環保團體想要的是,不僅是一個有意義的溫減法,我們更在意是這類重要公共政策的決策理性完整與否。很顯然的,這些握有資源的官產學複合體,呈現出來的僅是個雜亂漸增的菜市場喊價,不會比立委諸公們,高明多少。

發表時間: 週五, 2009-01-02 00:36 提交人: 馬康多 (沒有被驗證)

由於針對IETA的角色,有所誤解。
在此收回前述『讓號稱以NGO參與cop會議的台灣,在國際場合所顯現的形象,不會只是一個被IETA綁架的團體。』一語。

但亦期盼藉由IETA所搭建的平台參與COP會議的台灣代表團們

別忘了明年的哥本哈根的會議,有一項重頭戲就是審議民主與氣候變遷議題的結合,顯示真正的『公民團體』在國際環境政治中的角色,只會日益重要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11:03 提交人: 123 (沒有被驗證)

謝謝H的問題...
換個角度看一下吧
您覺得這次金融風暴對您的生活有何影響?
主計處認為 2008年經濟成長率將修至1.87%,2009年則為2.12%.....
如果
跟您說若是沒有核能、CCS及境外減量的加入
按照現有減量目標 經濟成長率會呈負值
不知您相信否?

即使是以2050回到2000年的50%
因為大幅降載緣故(僅靠天然氣、再生能源與能源管制)
我國工業產能會較BAU減少一半以上
GDP則為負的10~20%成長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願意輕易承諾減量目標的緣故
想一想 過激的減量策略
有可能會造成比現在經濟情況更糟5~10倍
(將近一半的工廠員工要失業)
相信這不可能是任何一個國家或個人可以承受的

"歐盟的碳交易市場上,價格已經重重摔過"
....這件事似乎是發生在金融風暴之前有一段時間的事吧
好像也沒聽說"連動債"有購買什麼碳基金的
倒是以目前國際碳市場的交易量來看...
要造成對金融界的影響 可能還需要一些時候吧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11:45 提交人: 再想一想 (沒有被驗證)

所謂的二氧化碳造成溫室效應加劇的說法會不會只是個騙局?

http://tocom.blogspot.com/search/label/全球暖化

摘要:本文根據大量資料全面介紹了人造全球暖化騙局的各個方面。這11個騙局是:1,多數原始溫度數據採集點不合格。2,溫度數據採集點所在地的城市化。 3,錯了!你們看到的溫度歷史曲線根本不是實際數據。4,嚴重誇大二氧化碳的作用。5,被奉若神明的電腦模型。6,沒有物理證據的驚人結論。7,不存在的科學界共識。8,科研過程的腐敗。9,嚴重的利益衝突。10,嚴重誇大自然氣候現象。11,不能被證偽的科學。這是至今為止全面介紹人造全球暖化騙局的唯一中文文章。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12:12 提交人: H (沒有被驗證)

不不不
我說的不是時間的問題,我說的是思維與方向的問題。您說的沒錯,歐盟碳交易價格重摔,是發生在三年前左右,當時世界經濟大好。只是,我們的世界已經是消費的世界,甚麼東西都可以拿來交易、消費。為什麼是這樣呢?因為世界一直以來走錯了方向,讓我們不得不在錯的道路上開一條可能前往希望的路。比方說,為什麼連全球暖化這麼重大的問題,都必須要對企業釋出誘因,在他們已經排放了數十年的溫室氣體後,內部成本外部化,然後還要讓「他們」有最便宜的選擇(就是cost-effective,如果企業選擇碳交易做為減碳手段,這是因為這種方法最便宜不是嗎?),而不是對這數十年來經濟快速發展造成某些族群的傷害做出補償?(可以舉說很多,不是只有二氧化碳排放,還有更直接的汙染,例如RCA工人的罹癌事件)歐盟碳交易價格大跌,也不過是眾多"商品"發生過的路徑的重覆,所以我說,這是思維與方向的問題,不是時間的問題。我們的世界,是資本主義掛帥的世界,京都議定書為什麼是長這個樣子?是因為眾多利益團體的角力,讓他長成這個樣子。

說實話,我不覺得經濟大好時我過得比較快樂。房價拼命漲,我都覺得我一輩子買不起。油價好像會越來越貴,我也覺得買了車養不起。家裡有人擔心產業要外移會失業。走在路上大家好像都穿得比我漂亮,我也不懂是我賺的比較少還是我對經濟發展貢獻太低?這次金融危機,油價跌了,股價跌了,房價跌了,雖然要更縮衣節食,但突然之間我覺得我和別人的差距好像變小了一點...。似乎那個M字型雙峰之間的距離,稍微拉近了一點...

然而,別誤會,我同意那經濟衰退造成的失大師業人口的衝擊。只是,還是,想想前因後果,是甚麼原因造成現在這種慘烈的狀況?為什麼我們依然要對唯利是圖的企業這麼仁慈而百般退讓?我相信環保團體不是何不食肉糜,而是必須凸顯這種機制的荒唐。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20:11 提交人: 123 (沒有被驗證)

就在上個月吧
個人參加了ITIS的會議
某知名太陽能大廠的董事長在報告前說了一個故事:

多年前台灣曾有一度很瘋"一葉蘭"
因為物以稀為貴,所以政府設置保育區保護
結果市場價格竟飆高到數萬、數十萬之譜
反而讓更多人挺而走險.....
但近來透過生物技術的進步
已經可以於溫室、甚至一般花圃就能摘種
讓許多平民百姓在家就可以欣賞一葉蘭的美麗
目前一顆平價的種子大概只要5~10元就好

他的結論是:
Profitable Goods from Unprofittable Goodness

如果節能減碳只是架構在道德良知上....老實說前景是悲觀的
如何透過新技術將所謂"好的概念"賦予經濟價值甚至成為一種商品
(如太陽光電、風力機.....有機食品等)
或許會更有成效、也更持久吧

是的,個人是故意舉太陽光電廠老闆的例子
因為環保人士很喜歡說太陽光電要如何如何推廣
但是我們並不能這樣就說老闆是投機客
或是鼓吹的人跟他有暗盤

至於原文作者的引用似乎總是在說種樹:
"林淑芬則強烈抨擊:「「台灣到其他國家種樹,好的別人享,台灣人自己要忍受污染。」"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污染在台灣,種樹到大陸」"
"沈世宏先前提的「在中國種樹,抵減二氧化碳的概念」"

還是那句話,"碳交易"是促成減量技術轉移的關鍵,
問題應該是:
台灣有什麼技術是可以被轉移出去,幫助其他國家減量,也能為自己換取碳權的?

如果只能靠種樹的話......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22:37 提交人: 波 (沒有被驗證)

"台灣有什麼技術是可以被轉移出去,幫助其他國家減量,也能為自己換取碳權的?"

本來以為您最後會講的.....(扼腕)

謝謝您這一脫拉庫的留言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12-25 23:01 提交人: 123 (沒有被驗證)

不好意思 讓先進失望了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12-27 07:46 提交人: being (沒有被驗證)

其實大家都知道, 我們不砍樹, 卻有這麼多紙張和木製傢俱與用品
我們己沒什麼能源礦產, 一公升油常常比一公升瓶裝水便宜
沿海漁業枯竭, 卻還是有99元快炒海鮮
沒有種什麼咖啡, 但咖啡用量已超過茶
這些都是我們耗用了其他國家的資源, 所達到的結果

關心環境的人不是那麼天真, 但是, 要尋求深度的對話, 在台灣, 或是透過媒體, 是十分困難的. 即便在這個平台上, 也不免有許多太過於簡化所導致的不足.

我們能使用的工具, 看起來太少, 也開始讓人不斷的失去信心. 數十年的基金原來可以造假, 銀行, 信託, 壽險, 弊案連連. 只是在現在才紙包不住火.

是啊, 二氧化碳是排到大氣裡, 屬於全球性的課題. 到那裡種樹, 不都一樣? 這應該是小學生也能容易了解的, 不是嗎? 環保人士或立委, 幹嘛抓著這個話題去讓人嘲笑?

但是, 如果我們說, 政府如果把節能減碳當成是一個目標, 什麼樣的目標值都無妨. 但是, 左手花大把經費, 鼓勵民眾在日常事務上, 關燈, 換燈具, 冷氣調高, 坐大眾運輸... 等等. 結果右手又放手讓一些高排放二氧化碳的工廠設立. 這樣子真的划算嗎? 真的有減到二氧化碳嗎? 到底是走兩步退一步? 還是走一步退三步呢?

我想, 如果只是想做做樣子, 我們就真的花太多力氣在談這件事了. 我想不是, 至少大家都在努力想, 有沒有更好的工具和方法.

我也不否認, 我一直在打著碳交易的主意, 看看能不能把我們在做的保育工作, 變成是可以被認証的項目, 去換取資金回來, 而不是保育了半天, 卻還只能是用一些想法在苦撐. 只是, 直到目前為止, 感受到的還是這些想法是有錢才能玩的遊戲.

回過頭來看這篇新聞, 我覺得真正背後的衝突其實是價值觀的問題. 我們究竟要不要選擇全力發展工業, 然後透過碳交易的制度, 去購買碳權(不論本國或他國), 來平衡我們的排放. 而這究竟有沒有限度? 或要不要有限度? 此外, 交易制度的背後又是另一套經濟觀的衝突了.

至於種不種樹, 或在那裡種樹, 我覺得不過是表象罷了.

但是, 真要問我, 我也答不出來. 因為, 我認為應該要有限度, 但是, 所謂的限度, 卻往往又訂不出來, 在目前的經濟習慣裡, 大部份人為訂定的限度, 往往會產生更多的問題. 就像溫減法在爭論, 究竟碳權是要採取無償配額還是有償配售? 大概也沒人能答完美. 所以, 實務上的做法, 就更多元了.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12-27 23:46 提交人: J (沒有被驗證)

我還擔心一點:

所謂的「種樹」,會不會如同獎勵造林政策一樣,帶來實質的毀林狂潮?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12-29 08:46 提交人: 123 (沒有被驗證)

先進的問題真的很難
我試著用手邊的資料回答你

政府支持蓋新廠的其中一項目的,
因為可以用法規要求新廠採用更新的技術(BAT-最佳可行性技術)
所以會有更高的能源效率、更低的污染排放。
例如以新鋼廠粗鋼生產為例
新技術排放可以由過去的 2.3噸CO2/噸鋼 降至1.6噸CO2/噸鋼
排放量將近減少了1/3
另一方面透過溫室氣體盤查進行總量管制
迫使不合時宜的舊廠(低效率、高污染)加速淘汰
當然它可以考慮購買碳排放權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總量逐年遞減)
排放權會越來越貴
進而導致該廠生產不合成本
自然走入歷史
(以新廠代替舊廠,在排放總量不增加的情況下兼顧產業及民生所需)

至於您提到生活上的節能
這部分日本已在COP會議上提出所謂的"部門減量"成效
就是計算一國各別部門(能源、工業、農業、住商、交通等)減量的成效
至於最後是不是可作為碳權的買賣
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面向

沒錯,台灣的公部門常常"反應慢半拍"
有時還會有"狀況外"甚至"裝死"的情形
確實需要很多人的提醒
不過
所謂的"提醒"是要有深度的、要能直指核心的
不然常見的結果
就是人前跟您說『是、是、是,我們會研究改善....』
人後卻....(這部分就不多言了,相信很多人都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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