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立院明審專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立院明審專法

2008年12月28日
摘錄自2008年12月28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9日將審查行政院所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根據環保署書面資料,若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可減少呼吸道相關疾病發生率約12%,並可讓台灣每年健保醫療支出減少新台幣37億餘元。

沈世宏在報告中指出,近幾年環保署委託研究機構檢測一般家戶、學校、辦公建築,資料顯示,室內空氣品質較嚴重的問題包括通風換氣不良導致二氧化碳、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及生物性污染物濃度普遍偏高。

目前對室內空氣品質的管理,散見各部會主管的法令,沒有系統性的專法,行政院已提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修法重點包括,中央主管機關將綜合考量公私場所的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及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逐批將特定場所列為「公告場所」,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定期檢測,並設置專責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