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山頭水庫地下水 遭垃圾掩埋場污染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烏山頭水庫地下水 遭垃圾掩埋場污染

2009年01月22日
本報2009年1月22日台北訊

環保團體日前舉發台南縣六甲柳營垃圾場已污染174縣道以南之烏山頭水庫地下水,20日邀環保署與縣府官員現勘,現場卻發現365天都呈醬油色之滲污水竟異常澄清,細看有被大量水流沖刷痕跡,環保團體質疑有湮滅污染證據嫌疑,因橋下流水被沖刷澄清,上游卻殘留污染沉澱污水,明顯被動手腳,要求環保單位調查。

環保團體日前採樣送二家公信單位檢測,發現六甲垃圾場北側之地下水pH及導電度皆偏高,達8.1及8.3,導電度達7410μmho,已十倍於農業灌溉用水;六甲垃圾場南側採樣三處也發現導電度偏高,達2000μmho以上,已三倍於農業灌溉用水之導電度,至於鐵及錳也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十倍以上。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吳麗慧表示,根據環保署2007年所進行之「監測井管理及高污染潛勢地區地下水質調查計畫」,其中台南縣六甲、柳營鄉區域性垃圾掩埋場之二個地下水監測井,已發現導電度、氨氮、總有機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物、硫酸鹽等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這些結果,與環保團體的發現不謀而合。

東山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表示,根據前述環保署報告,六甲、柳營鄉區域性垃圾掩埋場之地下水位為地下3公尺左右,而東山鄉永揚掩埋場址之地下水位亦為地下2~3公尺左右,二處都是存在或非常接近斷層之場址(永揚場址有北勢坑斷層通過),而且至今二個多月,雨量不到5mm(毫米)下,至今二場址仍有豐沛地下水,可見垃圾場不能設置於地下水豐沛處。

環保團體要求,六甲、柳營鄉區域性垃圾掩埋場已污染地下水,並已污染烏山頭水庫水源區,政府應撤銷永揚垃圾場案;也應嚴禁低海拔水資源豐沛區、烏山頭水庫水源區30公里範圍內都不能設置任何掩埋場。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顏美娟要求,政府單位除應儘速確認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情形,也應於174縣道南側設立多處地下水監測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