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種植物都是不好的嗎? | 環境資訊中心

外來種植物都是不好的嗎?

入侵種與外來種的定義

2009年02月10日
作者:陳芳瑜

關於原生植物、本土植物、外來植物、馴化植物、固有植物、特有植物、引進植物、園藝(栽培種)植物等名詞,近年來因為網路資訊發達,解說教育蔚為風潮,各種述說交錯混淆,因此有必要先進行了解。以上各種名詞,都是人類為溝通而創造的,假如僅就名詞說明而不知其內涵,就失去了解事實的意義了。

淺灰色部分是冰河時期形成的陸塊,可供許多生物在其間移動。

何謂原生植物

要談外來種必需透過其相反詞──原生種來論述。以臺灣島為案例來說明臺灣的原生植物,需從植物的自然史著眼。擴散(爭取地盤)是所有物種(動、植物)的本能。臺灣島距今大概250萬年前從海底冒出來,當時提供了陸地上生物最初期的生育地,現在那些古老生物已找不到,更已經不知道變化成什麼種類了。

大約距離現今150萬年前,地球發生很大的巨變就是冰河時期(古薩冰期),冰河的形成是海水結成冰,使臺灣與周圍的陸地連接在一起。所以臺灣的植物就是在那時期(還沒有人類文明)從四面八方陸陸續續擴散到達;這是透過自然史的思維看臺灣原生植物。

當然,物種的擴散是持續進行的,動物替植物傳播擴散領域是植物最擅長的策略之一,而臺灣的開發史也影響了植物的分布狀況。從17世紀開始,許多植物陸續因人的移動而被帶入臺灣。而臺灣的原生植物即是以人類開始引入之前為基準。

外來植物的定義

外來種(alien species)的定義是相對於原生種;當我們很清楚原生種時,那就了解何謂外來種。聯合國在1992年認知生物資源對人類的重要性,而簽署了「生物多樣性公約」,而影響生物多樣性的最大隱憂之一就是外來物種的入侵,因此為了較明確的定義外來物種的影響情形,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於2000年公布的一份避免外來入侵物種導致生物多樣性喪失的指導方針中,對外來物種做了以下的定義:

一、外來種:指一物種、亞種乃至於更低的分類群,並包含該物種可能存活與繁殖的任何一部份,出現於其自然分布疆界及可擴散範圍之外。外來種例子相當的多,包括我們引入做為食物的各類蔬菜、水果、作物等。

二、外來入侵物種:指已於自然或半自然生態環境中建立一穩定族群,並可能進而威脅原生生物多樣性者。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近年造成嚴重農業損失的小花蔓澤蘭。

當要定義一個外來種時,首先需對自然生育地作界定,而不是以行政區域作界定,這一點一定很清楚的辨認,就如同蒲葵是龜山島的原生植物,對臺灣島而言它就是外來種,故非原生植物即是外來種。在臺灣原生植物中僅存在臺灣的,日治時代,日文漢字用法將其稱之為「固有種」,就是臺灣「特有種」。

根據一些研究,原住民傳統使用的植物其實有許多是外來種,但無法確定這些外來植物是否為原住民引入臺灣及何時引入的;漢人大約從明朝中、末葉開始移入(1621顏思齊暨鄭芝龍在笨港登陸,從此漢人就陸續遷徙來臺);而1624年荷蘭人來到臺灣,開始了他們在臺灣南部的殖民統治,因此從17世紀開始進入外來植物引入臺灣的高峰期。

有時候文獻資料記載並不完備,就需透過人類遷移史追溯,如麵包樹、檳榔等物種與原住民生活文化息息相關;芒果、馬纓丹、番茄等,就是荷蘭人時期引進的;烏臼、香椿是漢人移民帶入,目前這些植物在臺灣野地常見,已經變成所謂的「馴化植物」了。

※ 本文轉載自由林務局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合作之《外來種防治教育專刊:植物篇》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