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換車 歐商:減稅或環保誘因 可更有效過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促換車 歐商:減稅或環保誘因 可更有效過

2009年03月05日
摘錄自2009年3月4日中廣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歐洲商會和工研院合作,提出「清新、節能建議書」,對政府推廣節能減碳汽車科技的方向,作出建議。歐洲商會認為,政府應該加速淘汰二期車和三期車,並以四期車取代二、三期,降低污染氣體、油耗和溫室氣體的排放,在獎勵民眾汰舊換新部分,也可以採取中古車外銷抵稅、購買綠色車輛貨物稅減半等方式進行。

歐洲商會在「清新、節能建議書」中指出,目前台灣已經掛牌的車輛中,有一半都是十年以上的環保二期車,這些車不但油耗較高,同時二氧化碳和碳氫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也較高,因此,歐洲商會建議,政府應該加速二期車和三期車的淘汰,並以四期車取代二、三期。歐洲商會汽車委員會主席葛福睿表示,政府可以依照短、中、長期目標推動不同綠色車輛技術,例如柴油科技已經在降低排放和油耗上有非常大的進展,可以作為眼前達到節能減探的有效方案。

歐洲商會認為,相對於世界其他地區的汽車業在去年才面臨重大壓力,台灣的汽車市場已經連續三年下滑,去年的汽車銷售量更創下20年以來新低,歐洲商會認為,汽車產業在台灣的就業人口有30多萬人,年產值高達3、4千億,對整體經濟影響相當大,而綠色科技蘊藏龐大商機,或許對汽車製造或周邊產業來說,都是一個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