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烏山頭水庫 反對非法掩埋場 民眾發起苦行運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搶救烏山頭水庫 反對非法掩埋場 民眾發起苦行運動

2009年04月01日
本報2009年4月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悍衛烏山頭水庫、反對非法設置垃圾掩埋場」。台南環盟等10多個環保團體今(1)日起展開為期12天的「搶救烏山頭水庫苦行」,志工們要用雙腳走過台南縣各個鄉鎮,宣示反對境內非法設置垃圾掩埋場的決心。

第一天苦行從台南縣政府出發,前主婦聯盟董事長顏美娟、雲林環盟理事長張子見、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到場聲援,東山鄉嶺南村民總動員,總計約80多人參與,沿路呼口號、發傳單,士氣高昂。

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表示,7年來環保署對此案不聞不問,據傳受到壓力,日前私自決定要成立專家會議釐清斷層、地下水爭議,但對於之前包括業者造假環評書、成大不實報告卻迴避處理。她認為環保署動機可疑,用意只為幫業者以及台南縣政府解套。

顏美娟、張子見等隨後前往台南縣環保局,抗議環保署成立名不正、言不順的專家會議。更反對環保署收受永揚業者出資做任何調查報告。陳椒華表示,「那跟成大接受委託做出可疑報告有何不同?」

東山鄉環保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等人出示由「中國地球物理學會所作「永揚場址地下5公尺內有地下水」調查報告、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業者事證、「成大衛星資訊中心」接受永揚委託做出的不實報告,要求環保署、教育部、監察院立即介入調查相關違法事項。

台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謝安通表示,根據中國地球物理學會調查報告,由二維地電阻結果,已可推論永揚掩埋場址地下1、2公尺就有地下水,也有斷層裂隙帶。此報告與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所作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相同。台南縣長蘇煥智應信守承諾,只要確認有場址有斷層通過,應立即撤銷永揚場址設置。

顏美娟指出,既然場址已有斷層、地下水,檢察官也已起訴業者及環評書製作人偽造文書,環保署不必再組專家會議為永揚解套。環保署儘可去確認斷層、地下水存在,如永揚提供錯的環評資料,縣府及環保署就可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環評。

苦行資訊請見台南環盟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teputnbr ,電話:06-3363751。

搶救烏山頭水庫六大理由

  1. 離水庫這麼近--掩埋場與烏山頭水庫水源保護區僅1路之隔
  2. 場址地下水多--地下1、 2公尺就有地下水
  3. 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位於北勢坑斷層上
  4. 地質破裂--場址周圍多裂隙,成為地下水垂直通道
  5. 調查不公正-永揚環評報告及成大環調報告涉不實造假
  6. 違反社會公義--水源區不當解編、環評多處不實被起訴

檢察官起訴永揚環評書偽造文書內容如下

  1. 偽載附近半徑1.5公里內無村落或社區:場址離當地最近民宅僅 155公尺,距密集聚落僅610公尺。
  2. 偽載地下20公尺都無地下水:永揚公司民國91年補充地質鑽探報告書即已記載基地地下水位多則7、8公尺,少則1、2公尺,在差異分析報告中卻隱瞞事實誤導審查通過。
  3. 航照圖拚接掩飾湖泊濕地存在事實:場址航照及排水流向圖以民國73年版航照圖及80年航照圖拚接,隱瞞原80年版航照圖「魚池」之標 示。
  4. 基地位置標示錯誤誤導地下水流向:「計畫區域地質圖」故意錯置開發基地位置,誤導地下水流向為由南向北流動及向西北或西流動,實則應向南或向東南傾斜。
  5. 偽載及漏列地震相關資訊:場址區域屬重度地震區,環評書卻偽載為中度地震區,另又故意漏列白河大地震紀錄。
  6. 偽造居民問卷調查資料:以贈品引誘居民填寫姓名,再偽造為問 卷調查表,做成居民51.1%同意設置掩埋場之不實資料。
  7. 利用金錢打通關節:編列龐大交際費進行公關及策略運用,並針 對反掩埋場之自救會代表以條件互換方式買通,使其採消極迴避態度影響自救會之抗爭行動。
  8. 環評書既成道路偽造。

※ 資料提供:台南環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