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看守所遷建彈藥庫? 政策環評出爐:建議北縣府另提新案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土城看守所遷建彈藥庫? 政策環評出爐:建議北縣府另提新案

環評委員:規劃案與自然環境、土城願景不符

2009年04月05日
本報2009年4月3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土城彈藥庫。攝影:顧美芬

環保署今(3)日舉行「擴大土城都市計畫案」(土城彈藥庫附近地區)第二次政策環評,包括擔任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環評委員都認為土城彈藥庫生態資源豐富,北縣目前所擬計畫與自然環境脫節、且與土城未來願景無法連結,對原計畫持保留。建議北縣應另提新方案,再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

至於當地民眾最關心的土城看守所是否從現址遷入土城彈藥庫,最後決議,土城看守所與其他生態區規畫有些衝突,基於環保及生態考量,建議法務部與北縣府「慎重評估」有無替代方案。

土城彈藥庫的台北樹蛙(照片來源:看守土城愛綠聯盟,攝影:小春)

台北縣政府計畫將土城彈藥庫現址、以及周邊地區納入「擴大土城都市計畫」,總開發面積139公頃,區段徵收範圍中私有土地面積84公頃,公有土地44公頃。包括使用分區作為住宅區、商業區、文教區等。另外公共設施納入法院、檢察署、看守所等。

依環評法規定,為了避免都市計畫破壞環境,只要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超過10公頃,都須送環保署做政策環評。北縣府應將都市計畫納入環境保護,提出減低開發案對環境的衝擊。

去(2008)年6月環保署針對此案舉行公聽會,去年10月第1次審查,要求補件再審,今天第2度審查做出決議,送環評大會確認後即完成政策環評。政策環評只提供專案審查建議,並沒有通不通過的問題。對此案有實質准駁權在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

今天會前30多位當地農民、環保團體到場反對北縣府以遷移土城看守所為前提進行擴大都市計畫。綠黨秘書長潘翰聲表示,北縣府並未依上次會議結論,將司法園區必須搬遷兩公里的必要性說清楚,也未提出替代方案,他要求北縣應提出一個「沒有看守所的替代方案」。

邱文彥上周與環委現勘,今天他提出當天拍攝照片指出,土城彈藥庫有濕地、農地、鳥類、很適合做為生態旅遊、觀察。未來如規劃不當,自然資源將被破壞。而且「誰來決定下一代的權益?」都市邊際的土地該如何利用應有不同思維,關於土城彈藥庫的未來,他建議,保留做為國家生態農園、或國家環境教育中心都很適合。

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黃仁志表示,日前法務部長王清峰現勘時曾表示「不把這地點當唯一選擇」。他說,北縣提出的計畫都是土地如何包容看守所,但居民要問的是,「為什麼要包容?」

對此,北縣城鄉所主秘陳耀東說,北縣府只是政策的執行者,土城看守所遷移的地點是否洽當,行政院、法務部應說明。法務部代表則說,是北縣基於整體規劃提出,法務部評估後認為面積、地點都很適合,又獲得地方政府支持,因此「樂觀其成」。

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代表指出,未來本案在區委會審查時,北縣府應提出更詳細的說明,包括人口開發、政府用地,而非只提供簡單公文。營建署代表說,北縣應說明此計畫與現有都市計畫的連結。

※ 本文同步刊載作者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