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一點、省一點!國道換燈省能源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低一點、省一點!國道換燈省能源

2009年04月13日
摘錄自2009年4月13日中廣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達成節約能源,國道高速公路局目前於規劃、設計的國道二號拓寬工程,以及後續新增柳營、民雄、虎尾、銅纙等新設交流道,有關匝道照明工程,將調整設計,從現行使用距離地面約12公尺燈桿,搭配250瓦高壓鈉氣燈,改為距離地面較近的10公尺燈桿,並採用比較省電的150瓦高壓鈉氣燈,此外,針對午夜到黎明,這一段交通離峰時間,高公局也打算減半用燈的數量,採間隔方式開啟。未來匝道路段燈具全面更換之後,估計可以省下30%的能源耗用。

根據台電的每度電力排放二氧化碳計算公式,每省下一度電,就可以省下0.637公斤的二氧化碳,一年下來,可以節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3648公噸。以造林每公頃可吸收每吸收20噸的二氧化碳,更改照明燈具的措施,相當於造林182.4公頃,約興建七座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