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問題發達國家須承擔更大責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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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問題發達國家須承擔更大責任

2009年04月29日
摘錄自2009年4月26日 新華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8國集團環境部長會議結束。針對此次會議取得的成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施泰納用略帶無奈的口吻說、氣候問題談判中,各方分歧依舊,大家唯一的共識是,在年底達成全球性協議的時間所剩不多了。

主要問題在於發達國家之間、發達國家同發展中國家在溫室氣體減排問題上存在重大分歧。例如,在減排目標上,美國奧巴馬政府考慮到2020,年在「現有水平」(實際為2005年的排放水平)上減排15%。而歐盟則承諾2020年將在1990年的水平上減排20%至30%。相比之下,歐盟認為美國的減排目標顯然不夠。

此外,去年在日本召開的8國集團峰會上,各成員國曾承諾設定2020年至2030年的中期減排目標,但幾經波折,會議最終既未設定具體減排目標,也沒有明確實現目標的藍圖。本次會議上,情況依然如故,誰也不願意帶頭對減排目標作出「承諾」。

眾所周知,發達國家在過去200年的工業化過程中大量排放溫室氣體,是造成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而對於今天的氣候變化,廣大發展中國家就其責任而言是無辜的,但卻是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最大受害者。從這個意義上講,發達國家在減排問題上是它們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